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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八和村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31 11:26:59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八和村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八和村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八和村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高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口乡八和村委罗乌村旱冲坪地段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云浮市云城区河口乡八和村委罗乌村旱冲坪地段,受纳场用地约67320平方米(其中受纳场面积为60226m2,绿化面积为7094m2),总库容70万m3,设计使用期限7年,有效填埋库容64.2万m3,平均年受纳余泥渣土约9万m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挡土坝1座, 截洪沟,场内地表排水沟,堆体内钢筋砼预制排水管,滤水槽,维修进场道路,管理房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投资650.55万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挖土、推土及砂石、管道等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尘埃散逸,汽车运送材料时引起道路扬尘、施工场地面二次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废气。

施工场地内地表的挖掘与重整、土方和建材的运输等;干燥有风的天气,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驶;运输车辆带到建设场地周围城市干线上的泥土被过往车辆反复扬起。建设单位对施工废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 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洒水对小范围施工裸土自然扬尘有明显的抑制效果且简单易行:土质道路洒水压尘效果的关键是控制好洒水量和经常有人维护。

(2)交通扬尘的特点是扩散力强并能造成多次扬尘污染,必须加以控制: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运输道路一旦出现泥土洒落应及时清理;运输车辆及时冲洗,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3)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施工期间对当地的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执行上述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范围,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将不再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显著影响。同时按照建筑工地施工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酒水压尘,出入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工区不设临时食宿场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施工方应在场地内设置沉砂池,对施工废水、雨天在施工场地形成的地面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并在排水口设置土工布,拦截大的块状物以及泥沙,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以减轻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而污染周围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冲孔钻孔桩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以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施工期间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根据施工期的污染源分析可知,本次施工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其噪声值为 70-90dB(A)。本次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牵引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1)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 12 时~14 时以及夜间 22 时~次日 6 时)施工工作;

(2)在工地四周设立2.5米高的临时围墙或采用合适材料设置声屏障与外环境隔离,施工期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措施,对高噪声机械设备也设置声屏障隔声降噪;

(3)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4)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工棚内操作;不能进入棚内的,可采取围档之类的单面声屏障;

(5)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路线,车辆禁止鸣笛,减少机动车噪声排放。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弃土,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包括修筑截排水沟、排水管、修筑场地运输道路和修建围墙时产生的余泥、渣土和施工剩余废物料等。项目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用于回填建筑物区、场内道路和围墙,不会产生土石方弃方,不足部分由外购解决,建筑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砖用于路基建造中。

(2)施工期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运营期废气

本受纳场填埋的建筑垃圾类别主要为渣土、碎石块、废砂浆、砖瓦碎块、混凝土块、废竹木等,不包含生活垃圾;沥青块、废塑料等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填埋过程中无有害气体产生。因此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场地扬尘和机械运输设备尾气。建设单位采取了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并清扫路面,场区内及道路粉尘扬尘进行有效抑制、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对于作业粉尘,建设单位采取洒水措施进行降尘。项目采取洒水方式降尘,使地面保持湿润,可降低起尘量的80%以上。建设单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扩散量将被大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的要求。因此,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用于周围林地灌溉用水。

项目设置一个10m3洗车池收集沉淀废水,车辆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特征污染物为SS的浓度约为200mg/L,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再用,不外排。

项目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用作准场地抑尘用水、绿化用水以及车辆冲洗补充用水。

3. 噪声

经过预测结果分析以及噪声防治措施,在厂界处噪声值已经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附近居民区离项目所在地最近距离的村庄为814m,噪声在传播途中经过距离衰减后,传到居住点的噪声值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设置员工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则年产生量为0.75t/a。生活垃圾的主要成份为:塑料袋、废纸、包装品(纸皮、 塑料)等,每天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项目场区进出口设置的洗车槽及沉砂池再进行洗车以及沉淀处理时会产生少量沉渣,主要为成分为泥沙,营运期受纳场平均每年发车7280辆·次,根据上述废水分析,洗车池收集的泥沙为0.105t/a。

本项目消纳场堆体渗滤液、初期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会产生一定量的沉砂、沉渣。根据SS浓度计算,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沉渣量约为0.279t/a,综上,项目洗车槽及沉砂池沉渣总产生量为0.384t/a,定期清理后由本项目消纳场填埋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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