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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7 17:46:37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拟审查《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世纪大道西82号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评机构

云浮市金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026724°, N22.911166°(坐标格式为十进制小数度),本项目选址于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北侧的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0m2,新建综合防控大楼建筑面积为10400m2,原有疾控中心建筑面积为7690m2,本项目建成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80900m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同时重新装修旧实验大楼,优化现有实验大楼实验室的布局、通风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实验室智能控制系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云浮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南山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云浮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南山河。

  (2)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主要包括有非甲烷总烃、HCl、NOx、硫酸雾等,本项目将加强实验室的废气收集工作,在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通风橱顶部连接有排气管道,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的操作将全部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收集到的废气经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并将其他如不能在通风橱中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上方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将这部分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通过机械强制抽风进入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后与上述废气一齐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外排,排放高度约25m,经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实验室废气收集系统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将由实验室内的通风排气扇抽出实验室内进行无组织排放,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无机废气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加压水泵、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以及进出项目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噪声级在75-80dB(A)之间。为了确保由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噪声的防治工作,应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①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项目边界;②对于强噪声设备,应设置防震装置等;③定期检修设备,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④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源的影响;⑤进出本项目的车辆可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削减,项目北面厂界和东面、西面厂界与世纪大道边界线外距离>35m的区域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运营期南面厂界和东面、西面厂界与世纪大道边界线外距离≤35m的区域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普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普通包装材料定点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相关业务能力的公司进行清掏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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