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云浮市宇健石材有限公司信昊分公司年生产花岗岩光板1.8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2万平方米、石材线条5000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3 16:12:16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宇健石材有限公司信昊分公司年生产花岗岩光板1.8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2万平方米、石材线条5000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宇健石材有限公司信昊分公司年生产花岗岩光板1.8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2万平方米、石材线条5000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宇健石材有限公司信昊分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白村村委双芬洞东骏石材专业市场地段

环评机构

深圳市欣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白村村委双芬洞东骏石材专业市场地段,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1049.2平方米。项目计划年生产花岗岩光板1.8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大理石光板2万平方米、大理石规格板2万平方米、石材线条5000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定期清理,用作周边林地灌溉用水。由于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且污水、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不会对区域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切割、磨边等工序均为湿法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内,对粉尘的去除效率约为90%,本项目湿法作业粉尘产生量为1.777t/a,则湿法作业后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约为0.178t/a,排放速率为0.074kg/h。本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在车间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厂界浓度不超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故本项目废气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桥切机、仿形机、绳锯、快锯和天车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类比同类型企业,其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设备采用减振底座等治理措施,项目东面、南面、西面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北面边界噪声满足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树脂桶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会产生一定量的石材废料和沉淀池沉渣,废石料和沉淀渣收集后,交由合法合规的综合利用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以及废UV灯管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桶交由生产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在采取妥善处置后,均不外排,对周围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