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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润丰新型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天然石石浆8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8 13:01:27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润丰新型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天然石石浆8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润丰新型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天然石石浆8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润丰新型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润丰新型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天然石石浆8万吨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中心的地理坐标为:N22°53′48.10″, E112°14′47.86″。计划总投资 1350 万元,环保投资81万元。占地面积 5900 平方米,主要从事天然石渣的加工与销售,年产天然石粉 25262 t(含水率 5%),交由肇庆市高要区鑫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回收利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扬尘、粉渣堆放和铲送输送扬尘、烘干废气、成品输送与储存排放粉尘。

①运输扬尘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厂区地面、路面硬化和厂界绿化,并对硬化后的地面、路面及时清扫,厂区每隔一周进行一次场地清洗,采取措施后起尘量很小。厂区的生产区和产品堆放区都做了地面硬化并刷了一层地坪漆,在生产和产品堆放过程中不会增加粉尘的产生,并能起到一定的防渗效果,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②粉渣堆放和铲送输送扬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天然石石浆压滤过后的石渣含水率约为30%,在2 m 围堰的堆放场地内临时堆放等待进行烘干,堆放时间较短,因此粉渣基本不产粉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③烘干废气

本项目烘干工序中会产生的废气为SO2、NOx 和烟尘。

本项目烘干工序中会产生的废气经水幕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处理后在15m 高G1 气筒排放,SO2 浓度、烟尘浓度满足《工业炉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即SO2≤850 mg/m3,烟尘≤250 mg/m3;NOx 浓度满足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765-2010),即NOx≤200 mg/m3,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沉淀桶和板式压泥机产生的废水经过一级清水桶和二级清水桶沉降后得到的上清液约45715t/a,其中564.2 t清水用于设备及场地冲洗,45150.8t清水通过管道输送给邻近企业和云浮市洁源环保有限公司槽罐车外运输送需要用水的荒料切割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作厂区附近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渣浆泵、板式压泥机、双螺旋压泥泵、泥浆泵、药水泵、污水泵、铲车、烘干机、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在75~100dB(A)之间。在采取基础固定、减震、隔声屏障等措施,厂房隔声及经距离衰减后,可以确保项目厂区各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废弃液压油桶。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液压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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