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4 16:02:31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河滨西路至富民路段)

环评机构

福建高邦土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020-445302-48-01-033365)位于云浮市城区金山路南段(河滨西路至富民路段),采用城市道路主干道标准建设,起点接河滨西路(桩号:K0+000.000,中心地理坐标:112.020736E,22.925852N),终点接富民(桩号:K0+657.173,中心地理坐标:112.020849E,22.920225N),路线全长657.17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m,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为4398.42万元,环保投资为1470.9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廊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他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尾气,目前项目沿线大气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营运后,公路两边的绿化植被会起到降尘和吸收尾气的作用,加之整条道路地势开阔,易于污染物扩散衰减。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及治理,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于路面径流。对于路面径流,在非事故状态下,基本可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但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经雨水冲刷后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排水边沟。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对附近水体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道路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会对沿线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沿线各敏感点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本项目沿线将进行绿化,可以减轻敏感点的噪声影响程度。采取降噪措施并确保项目建成后各敏感点噪声达标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投入营运后,不设置服务区。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为防止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应由环卫人员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的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