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违改字〔2019〕19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云城区云苑美食山庄:
经营者:莫伟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302MA4W3HX81C
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蟠龙天湖广场侧花德山脚前10米
一、 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5月5日对你山庄进行调查,发现你山庄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山庄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设有1个大厅(内含10张餐桌)、6个包间,主要生产设备有2个炉头、1个排炉、1个烤炉、1个蒸柜。你山庄的生产废水配套有隔油池处理设施,但厨房油烟没有任何油烟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厨房油烟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抽风机抽到室外,无组织向外排放。你山庄于2018年5月开始建设,同年11月建成,并于同年12月投入生产经营至今。经核查,你山庄未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1.《云浮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笔录》(2019年5月5日1份);
2.《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局调查询问笔录》(2019年5月9日1份);
3.现场取证资料--照片(2019年5月5日);
4.云城区云苑美食山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莫伟雄身份证影印件;
你山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和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我局决定:
责令你山庄限期15日改正未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山庄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山庄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责令停业整治。
二、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山庄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