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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试行)

发布时间:2005-10-17 09:19:00   信息来源: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冶炼渣中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夹带物和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商品编号为2619.0000的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熔渣、浮渣(包括钒渣等),氧化铍及其他废料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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