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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发布时间:2005-10-17 09:19:00   信息来源: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外环境防治法》,防止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QC/T450-200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增加了对医疗废物污染控制的有关环境保护要求。

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3年6月3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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