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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发布时间:2005-10-17 09:43:00   信息来源: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使工业废渣在建筑材料中得到合理的利用,又防止放射性水平过高的工业废渣用于建筑材料,以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

 


附件: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 676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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