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核燃料循环各设施释放到环境的气载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的归一化排放量的管理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水冶厂、同位素分离厂、铀元件厂、核动力堆(含供热堆)及后处理厂等核设施。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