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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5-10-17 09:43:00   信息来源: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产生、收集、处理、运输、贮存及处置等各个环节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管理目标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各阶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也适用于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其他核设施及实践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亦应参照执行。

 


附件: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145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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