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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25 10:32:17   信息来源:本网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全面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3日


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云府办函〔2024〕60号)的工作要求,推进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以助力减污降碳和国家绿色经济建设为战略方向,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细胞”建设模式,为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重要证明、作出应有贡献,奋力开创云浮绿色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推广宣传“无废”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企业形成节约资源、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无废细胞”引领“无废文化”,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结合《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当前各领域固体废物管理水平,首批“无废细胞”选择“无废机关”“无废商场”“无废景区”“无废酒店”“无废工厂”“无废园区”6个领域,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区域特色,创新“无废细胞”类型。到2025年底,至少推动完成100个“无废细胞”建设。

  三、工作分工

  由各建设牵头部门对照《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分工表》(附件2)开展工作,市直相关单位配合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共同开展“无废细胞” 建设工作。

  四、建设程序

  (一)启动阶段

  根据《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云府办函〔2024〕60号)要求,由各“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明确“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具体部署,联合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建设阶段

  各“无废细胞”申报单位对照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建设工作,经自查达到“无废细胞”指标后,将《云浮市“无废细胞”评价申报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相应的建设牵头部门提出评价验收申请。申报单位需对照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申报表、相关工作制度、图文资料等。

  (三)评价验收

  评价验收工作由各建设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各建设牵头部门在收到评价验收申请后,应按照《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指标》(附件1)进行评价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汇总上报

  各建设牵头部门于2024年12月、2025年5月和2025年11月分别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无废办,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上报各类“无废细胞”的《云浮市“无废细胞”评价申报表》(附件3)、《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附件4)和相关证明材料。市无废办视情况组织各建设牵头部门开展抽查工作,对于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单位,各建设牵头部门提供帮扶指导。

  (五)社会公示

  市无废办对通过评价验收的“无废细胞”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无废办在云浮市人民政府网站、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布“无废细胞”名单。

  五、“无废细胞”管理

  (一)使用推广

  “无废细胞”认定有效期为3年。通过认定的“无废细胞”单位,在“无废细胞”有效期内,可使用云浮市“无废城市”建设标志标识进行宣传推广。

  (二)延续

  “无废细胞”有效期内未发现不符合建设要求的,期满后建设单位可填写《云浮市“无废细胞”延续申请表》(附件5)向各“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提出延续申请,申请通过后可继续认定为“无废细胞”。

  (三)监督管理

  市无废办会同相关单位每年对辖区“无废细胞”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0%。对于抽查发现不符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单位,由各“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进行提示、约谈和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撤销认定。

  (四)撤销认定

  “无废细胞”发现有以下情形的,由“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提出撤销申请,经市无废办审核后,予以撤销。

  1.发生涉固体废物违法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的;

  2.存在涉固体废物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被相关部门查处、责令限期整改但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3.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

  4.经评价不满足评价指标的;

  5.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无废细胞”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调动建设单元的积极性,有序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出台“无废细胞”建设激励政策,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完善多元投入渠道,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产生主体的治理投入责任,鼓励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固废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建设牵头部门要积极组织“无废细胞”、“无废城市”建设和“无废文化”宣传,深入挖掘“无废细胞”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加大对特色“无废细胞”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无废细胞”建设工作经验与优秀案例,发挥宣传工作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方案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5日。

  附件:

  1.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指标

  2.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分工表

  3.云浮市“无废细胞”评价申报表

  4.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清单

  5.云浮市“无废细胞”延续申请表





附件1

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


目录

1.1“无废机关”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2“无废商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3“无废景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4“无废酒店”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5“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6“无废园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1“无废机关”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5分)

1.管理机制(5分)

成立“无废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材料审核

“无废机关”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制度建设(5分)

制定“无废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或管理制度。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文件。



3.监督管理(5分)

组织开展关于“无废机关”、节约能源资源或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的内部检查。

材料审核

提供内部检查记录。



机关环境(5分)

4.机关卫生环境

(5分)

①机关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2分);

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2分);

③机关内空气清新、无异味(1分)。

现场检查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35分)

5.无废办公(20分)

①节约纸张,除特殊要求外,推广实行双面打印(5分);

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以及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用品(5分);

③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5分);

④倡导绿色出行(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办公区域内推广双面打印的标语照片;

2.提供购买可降解塑料用品的采购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

3.提供节水节电设备的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

4.倡导绿色出行的标语照片或其他佐证材料。



6.无废食堂(10分)

①食堂需大力宣传节俭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减少餐饮浪费(2分);

②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3分);

③应当单独收集、存放厨余垃圾,不得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并将厨余垃圾交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单位食堂内节约粮食和“光盘行动”的标识;

2.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提示标语等具体代表性的两到三张照片;

3.提供厨余垃圾收运合同、收运单位资质等佐证材料。



7.绿色采购(5分)

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材料审核

提供采购产品的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31分)

8.垃圾分类收集

(15分)

①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设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5分);

②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投放场所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5分);

③区域内生活垃圾等相关废弃物投放至收集容器中,无明显混投、乱放现象(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提供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相关图文材料。



9.垃圾回收处置

(16分)

①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6分);

计算方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或通过招投标确定的作业公司处置(5分);

③做好各类垃圾的移交时间、数量、去向记录,台账清晰(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2.提供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资质、合同或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说明;

3.提供各类垃圾日常运作台账。



宣传科普

(14分)

10.“无废城市”宣传

(6分)

运用显示屏、宣传栏、海报、自媒体等载体宣传“无废城市”、“无废机关”相关知识(每种途径得3分,最高6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11.“无废城市”主题活动(8分)

至少开展两次“无废城市”主题活动,如培训、演讲、征文、实地观摩等(每次得4分,最高得8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五到六张。



加分项

(10分)

12.获奖表彰(4分)

积极参与各类绿色建设活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命名表彰的绿色单位、文明单位、星级单位等。

材料审核

获得表彰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3.媒体报道(3分)

开展关于“无废城市”、“无废机关”、节约能源资源或生活垃圾分类等内容的活动,获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14.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具有特色活动或亮点措施,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机关特点,开展“无废机关”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机关”由市无废办负责组织评价。

3.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1.2“无废商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5分)

1.组织体系(5分)

成立“无废商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材料审核

“无废商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制度建设(5分)

制定“无废商场”建设工作方案或管理制度。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文件。



3.监督管理(5分)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

材料审核

提供内部检查记录。



商场环境(5分)

4.商场卫生环境(5分)

①商场内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2分);

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2分);

③商场内空气清新、无异味(1分)。

现场检查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25分)

5.倡导绿色生活(10分)

①商场内设置可回收物的回收箱、回收机或者回收柜台(5分);

②倡导“文明用餐”,积极践行“光盘行动”(5分,涉及有配套餐饮环节的)。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可回收物的回收箱、回收机或者回收柜台相关佐证材料;

2.餐饮店张贴“文明用餐”的、“光盘”行动的标语照片或其他佐证材料。



6.绿色购物(15分)

①依照《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名录》的要求使用塑料制品,提供可降解的环保包装物(5分);

②在节能产品、低碳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销售区域设置醒目标签标识,引导消费者购买(10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提供材料记录、照片或现场查看。



固体废物分类

(15分)

7.垃圾分类收集(15分)

①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设立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收集容器(5分);

②设置足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点设置合理(5分);

③商场内公共区域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投放场所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提供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相关图文材料。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安全处置

(20分)

8.垃圾回收处置

(20分)

①商场运营产生的废旧设备与有相关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建立回收、处理合作关系,规范单独处理(5分);

②商场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与有相关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建立回收、处理合作关系,规范单独处理(5分);

③商场内餐饮商户所产生的厨余垃圾要进行单独收集并交由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合法合理处置(5分);

④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运、处理(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废旧设备、危险废物处理的第三方单位的合同或协议;

2.提供厨余垃圾处置单位资质、合同或协议;

3.提供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合同或协议。



宣传科普

(20分)

9.“无废城市”宣传

(10分)

营造良好宣传“无废城市”氛围,如张贴“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方法传播“无废城市”理念。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10.“无废城市”主题活动(10分)

开展“无废城市”或“无废商场”主题活动,如开展培训,或利用以旧换新、积分奖励等方法向消费者回收废电池、废灯管、废塑料瓶、废旧衣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包装物等固体废物,每次得5分,最高得10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五到六张。



加分项

(10分)

11.获奖表彰(4分)

积极参与各类绿色建设活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命名表彰的绿色商场、文明单位、垃圾分类示范点等。

材料审核

获得表彰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媒体报道(3分)

开展“无废商场”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13.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具有特色活动或亮点措施,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商场特点,开展“无废商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商场”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评价。

3.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1.3“无废景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5分)

1.组织体系(5分)

成立“无废景区”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材料审核

“无废景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制度建设(5分)

制定“无废景区”建设工作方案或管理制度。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文件。



3.监督管理(5分)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

材料审核

环境问题反馈渠道的证明材料或照片。



景区环境(5分)

4.景区卫生环境(5分)

①景区内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2分);

②建筑物及各种公共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2分);

③景区内空气清新、无异味(1分)。

现场检查

/



固体废物管理

(44分)

5.源头减量(16分)

①推行电子门票,减少纸质票的使用(4分);

②减少纸质宣传手册或旅游地图使用,提倡使用电子手册等(4分);

③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4分);

④引导游客践行“光盘行动”(4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电子门票的证明材料;

2.提供相关方案或标语照片或现场照片。

注:景区内无餐饮店的,③④满分。



6.垃圾分类(12分)

①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设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5分);

②设置足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点设置合理,收集容器根据客流量作调整(4分);

③垃圾集中投放点或垃圾分类容器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3分)。

现场检查

提供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相关图文材料。



7.利用处置(16分)

①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合理配置保洁人员(4分);

②景区内园林养护使用环保生态肥料(4分);

③园林废弃物禁止焚烧,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机构处理处置或自行资源化利用,如粉碎堆肥或覆盖土层等(4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生活垃圾清运协议;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实施方案。



绿色低碳(10分)

8.节能减耗(10分)

①景区采取有效措施节能、节电、节水(5分);

②景区内推广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5分)。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1.采取节能、节水、节电等措施的方案。

2.提供相应现场照片。



宣传科普

(26分)

9.“无废城市”宣传

(16分)

①运用显示屏、宣传栏、网站、自媒体等载体宣传“无废城市”、“无废景区”等环保相关知识(每种途径得3分,最高得6分)。

②景区有制作“无废城市”、“无废景区”等环保相关主题的海报、宣传标语或视频等宣传品(6分)。

③对景区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无废景区”等相关主题知识培训(4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1.“无废城市”或“无废景区”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2.提供“无废城市”、“无废景区”主题的海报或视频等宣传品的证明材料。2.提供相关主题培训的培训课件和现场照片三到四张。



10.“无废城市”主题活动(10分)

组织以“无废城市”、“无废景区”等相关主题的绿色环保公益活动或宣传知识问答(每次得5分,最高得10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五到六张。



加分项

(10分)

11.获奖表彰(4分)

积极参与各类绿色建设活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命名表彰。如绿色景区、4A 或5A景区等绿色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材料审核

获得表彰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媒体报道(3分)

开展“无废景区”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13.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具有特色活动或亮点措施,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景区特点,开展“无废景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景区”由市文广旅体局(负责A级景区)组织评价。

3.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1.4“无废酒店”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5分)

1.组织体系(5分)

成立“无废酒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材料审核

“无废酒店”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制度建设(5分)

制定“无废酒店”建设工作方案或管理制度。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文件。



3.监督管理(5分)

建立旅客对酒店环境的监督和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旅客投诉,并建立档案记录和复查制度。

材料审核

提供环境问题投诉渠道的证明材料或照片,以及档案记录和复查制度文件。



酒店环境(5分)

4.酒店卫生环境(5分)

①酒店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2分);

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2分);

③酒店内空气清新、无异味(1分)。

现场检查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30分)

5.无废办公(10分)

①酒店办公区域推进“无纸化绿色办公”,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使用一次性硒鼓、一次性签字笔等一次性办公用品(5分);

②采取节水节电措施,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天不低于26℃,冬天20℃)(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推进各项“无废办公”行动的标语照片两张;

2.提供节水节电管理措施方案或节水节电措施的证明视频或照片。



6.无废餐饮(10分)

①餐厅需大力宣传食堂节俭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3分);

②餐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2分);

③应当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不得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并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单位食堂内节约粮食和“光盘行动”的标识;

2.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提示标语等具体代表性的两到三张照片;

3.提供厨余垃圾收运合同、收运单位资质等佐证材料。



7.绿色消费(10分)

①按需提供一次性拖鞋、浴袍等用品,推广可循环、可重复使用的日用品,鼓励顾客自带日用品(5分);

②推行智能化入住,减少使用纸质类宣传单(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25分)

8.垃圾分类收集(15分)

①垃圾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设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5分);

②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投放场所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5分)。

③具备各类垃圾的移交时间、数量、去向记录,台账记录清晰(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提供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点的照片三到五张或材料记录。



9.固体废物

处置

(10分)

①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作业单位处置,并掌握其最终处置去向(5分);

②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运、处理,留存转运单据(5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1.提供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合同或协议;

2.提供建筑垃圾转运、处理单位的资质及合同或协议,提供转运单据。



宣传科普

(25分)

10.“无废城市”宣传普及(15分)

①运用宣传册、海报、显示屏、宣传栏、自媒体等载体宣传“无废城市”“无废酒店”等环保相关知识(每种途径得3分,最高得9分)。

②对酒店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无废酒店”等相关主题知识培训(每次得3分,最高得6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1.“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现场照片。



11.“无废城市”主题活动(10分)

组织以“无废城市”、“无废酒店”等相关主题的绿色环保公益活动,如组织以“无废城市”、“无废酒店”等相关主题的绿色环保公益活动或宣传知识问答等。(每次5分,最高10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五到六张。



加分项

(10分)

12.获奖表彰(4分)

积极参与各类绿色建设活动,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命名表彰的绿色单位、文明单位、星级单位,如绿色旅游饭店、星级酒店等。

材料审核

获得表彰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3.媒体报道(3分)

开展“无废酒店”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14.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具有特色活动或亮点措施,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酒店特点,开展“无废酒店”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24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酒店”由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星级酒店)组织评价。

3.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1.5“无废工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一票否决

违规

工厂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材料审核

提供工厂营业执照、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手续。

是否符合


保险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4分)

1.组织体系(8分)

工厂应设有“无废工厂”管理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

材料审核

“无废工厂”管理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监督管理(6分)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

材料审核

环境问题反馈渠道的证明材料或照片。



工厂环境(5分)

3.工厂卫生环境(5分)

①工厂内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3分);

②工厂内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2分)。

现场检查

/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69/79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5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零增长得3分,负增长得5分。

计算方法: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5分)

危险废物产生强度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零增长得3分,负增长得5分。

计算方法: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清洁生产(20分/30分)

①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得20分;

②开展并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得30分。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分类(10分)

①一般工业固废按照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等要求(5分);

②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建设要求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的(5分)。

现场检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仓库和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照片各 3~5 张。



8.台账和申报(7分)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得4分。

②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如实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得3分。

材料审核

1.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管理

台账。

2.提供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申报信

息截图。



9.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3分)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正增长得3分。

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10.危险固废综合利用率

(3分)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正增长得3分。

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8分)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的,得4分;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量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总体下降,得4分;保持稳定,得2分。

材料审核

1.提供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和受托方经营许可证;

2.提供近三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量。



12.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8分)

①危险废物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的,得4分;

②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较上年(基准年为2023年)总体下降得4分;保持稳定,得2分。

材料审核

1.提供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和受托方经营许可证;

2.提供近三年工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量。



宣传科普

(12分)

13.“无废城市”宣传

(8分)

企业设置“无废城市”、“无废工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每次宣传活动得2分,最高可得8分。

材料核查、现场检查

“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14.“无废城市”主题活动(4分)

企业每举办一场“无废城市”、“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2分,最高得4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两到三张。



加分项

(10分)

15.媒体报道(2分)

开展“无废工厂”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16.科技创新(5分)

实施节能降耗、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相关技改项目或开展绿色科技创新,有课题研究、发明专利、论文发表,且具有一定应用推广价值。

材料审核

提供技术措施的技术原理、实施时间、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照片或课题研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



17.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具有特色活动或亮点措施,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工厂特点,开展“无废工厂”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对于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满分为11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工厂”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评价。

3.绿色工厂可直接认定为“无废工厂”。

4.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1.6“无废园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式

佐证材料

自评得分

评价得分

一票否决

违规

园区内的工厂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园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材料审核

是否符合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

(14分)

1.组织体系(8分)

设立“无废园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并落实到部门或个人。

材料审核

“无废园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及各机构职能说明情况。



2.制度建设(6分)

设有环境问题反馈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

材料审核

环境问题反馈渠道的证明材料或照片。



园区环境(5分)

3.园区卫生环境(5分)

①园区内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3分);

②工作区域地面无积水、积油现象或明显垃圾、杂物堆积的(2分)。

现场检查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27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4分)

园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较上一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零增长得1分,实现负增长得4分。

计算方法: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变化率=上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5.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4分)

园区内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较上一年(基准年为2023年)实现实现零增长得1分,实现负增长得4分。

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变化率=上年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基准年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6.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工业企业占比(5分)

园区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依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价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的企业数量占比≥70%,得5分。

材料审核

提供园区内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



7.绿色工厂和“无废工厂”认定

(6分)

园区内通过 1 家“绿色工厂”或“无废工厂”验收得2分。满分为6分。

材料审核

获得相关认定的企业,提供企业“绿色工厂”、“无废工厂”认定相关证书或认定名单。



8.产业循环链接

(10分)

鼓励园区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有引进和投产产业链接或延伸的项目,得10分。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6分)

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4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4%,基准年设置为2023年,综合利用率为84%得1分,>84%得4分。

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10.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4分)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2%,基准年设置为2023年;综合利用率为92%得1分,>92%得4分。

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

(6分)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3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逐年下降得3分,保持稳定得1分,基准年设为2023年。

计算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评价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12.工业危险废物填埋量(3分)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量下降幅度:逐年下降得3分,保持稳定得1分,基准年设为2023年。

计算方法: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评价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数据和计算材料。



规范化管理

(18分)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分)

园区内的企业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开展环保验收。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4.信息化情况(6分)

园区内产生固体废物企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上网率100%,按时申报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达 100%。

材料审核

提供已开展信息化的材料(如系统截图等)。



1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6分)

园区内的企业指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危废管理并做好抽查准备,未被抽查的企业需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抽查的企业需获得合格,抽查合格率达100%。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10分)

16.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情况(10分)

已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验收任何一项,得10分。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



宣传科普

(12分)

17.“无废城市”宣传

(8分)

园区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定期更新“无废城市”宣讲知识,得8分。

材料审核、现场检查

“无废城市”海报标语、电子显示屏等照片两到三张。



18.“无废城市”主题活动(4分)

园区内每举办一场“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工厂”等相关主题的科普活动、教育培训得2分,最高4分。

材料审核

开展主题活动的照片五到六张。



加分项

(10分)

19.媒体报道(2分)

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材料审核

提供相关图文材料。



20.科技创新(5分)

实施节能降耗、固废循环利用相关技改项目或开展绿色科技创新,有课题研究、发明专利、论文发表,且具有一定应用推广价值。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材料审核

提供技术措施的技术原理、实施时间、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照片或课题研究、发明专利证明材料。



21.特色亮点(3分)

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独创性强,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生态产品,能够体现一定的区域人文特色,具有较高宣传度、显示度和示范意义。

材料审核

结合园区特点,开展“无废园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建立有效宣传推广机制,被市级及以上“无废城市”采纳推广。



注:

1.本评价细则满分100分,加分项10分,达标标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2.“无废园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评价。

3.绿色园区可直接认定为“无废园区”。

4.申请单位应对照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表彰文件等。




附件2

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任务分工表

序号

类别

市直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建设数量

1

无废机关

市无废办

各有关部门

31

2

无废商场

市商务局


5

3

无废景区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A级景区)

市林业局

10

4

无废酒店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星级酒店)


18

5

无废工厂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35

6

无废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云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新成工业园管委会、郁南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

7

总计

100

注:以上“无废细胞”建设工作,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均需各有关市直部门配合落实,不再一一单独列出。




附件3

云浮市“无废细胞”评价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细胞类型


基 本 情 况

单位全称


社会代码


所在区县、街道


详细地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无废细胞”建设情况及成效(分点叙述,佐证材料另附件)


自评分数(附评价指标逐项自评结果)


评价意见(同意/不同意)(由各建设牵头部门出具并盖章)


市无废办(同意/不同意)





附件4

云浮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

报送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建设类型

建设单位

评价分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13




14




15







附件5

云浮市“无废细胞”延续申请表

申请细胞类型


基 本 情 况

单位全称


社会代码


所在区县、街道

(乡村)


详细地址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近三年工作情

况(1000字以

内,佐证材料附

后)


评价意见(同意/不同意)(由各建设牵头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市无废办(同意/不同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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