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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8 16:16:35   信息来源:本网

为促进各有关单位及社会群众准确理解《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云府函〔202158号,简称《预案》),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程度控制和减缓我市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现对《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4年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浮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云府办函〔2014129号),初步形成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近年来,随着全市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有所变化,原应急预案已无法适应当前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的新要求。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以来先后下发《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粤环函〔2019918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有效应对,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减排,明确规范预警启动与解除条件,明确污染物减排比例和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为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要求,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我市结合实际修订了《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出现频次及持续时间,最大程度控制和减缓我市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二、《预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体系和职责、监测与会商、预警、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总结评估、监督管理、应急保障、附则和附件等11个方面内容。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统一要求,规定了预警分级标准,明确了预警响应机制,由原来的二级预警增加为三级预警,两级响应增加为三级响应,实现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压实了分级应急响应措施并建立减排项目清单、夯实减排措施,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预案的保障、管理、更新等要求。

三、新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差异有哪些?

答:一是新的《预案》重新明确了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修订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重污染天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重新明确了市直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本预案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市直成员单位应急方案、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共同构成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二是重新明确城市预警分级标准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预警响应从两级变为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是增加了区域预警联动要求当接到省区域预警通知后,按照省区域预警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区域应急联动,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的联动要求。

四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旧的预案主要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且无对城市的应急减排比例、减排项目清单要求。新预案主要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

四、《预案》实施的计划怎么安排,企业和群众如何配合

答:202176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正式实施。本《预案》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市直成员单位应急方案、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共同构成云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体系。企业需制订操作方案,明确工业企业应急响应的具体操作,达到我市及所在县(市、区)应急预案对企业的管控要求,将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的生产线、生产工艺,并向社会公示。群众在污染天气预警是,根据引导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响应污染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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