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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浮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1 11:32:36   信息来源:本网


  一、制定背景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云浮市的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降低企业报批成本,加快企业筹建速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云浮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内部分工方案》(2024 年本,云环函〔2024〕266号)等政策文件制定。

  三、《方案》的实施范围

  (一)园区企业项目

  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内以下类别的报告表项目:项目类型属于纺织服装、服饰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维修业等九类行业之一的;

  (二)基础设施项目

  同类型基础设施的报告表项目:属于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加油加气站、输变电工程等五种类型之一的。

  四、《方案》的内容框架

  《方案》共五部分,分别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打捆审批的方式、项目可打捆编制一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审批程序规定、保障措施、其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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