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1 11:15:38 信息来源:本网
一、制定背景
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十四五”以来,环评及相关领域改革和制度衔接不断深化,在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联动,进一步发挥制度合力,提升源头预防效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强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评服务保障,制定《云浮市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及排污许可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内部分工方案》(2024 年本,云环函〔2024〕266号)等政策文件制定。
三、《方案》的实施范围
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建设项目,可按程序开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联动审批:
(一)产业园区、集聚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
(二)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建筑用石加工行业(C3032),且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四、《方案》的内容框架
《方案》共六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实施范围、联动审批内容、联动审批程序、保障措施、其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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