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改字[2019]19号
发布时间:2019-05-22 10:30:00 信息来源:
云环改字[2019]19号
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胜大石材有限公司:
根据第二季度双随机检查名单,2019年5月5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经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发现你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厂内危险废物随意堆放。
二、补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没完成。
三、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起60天内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以及固体废物存放条件的专门场所,按规范存放废物,并将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完善补板工序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
三、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逾期未完成上述整改任务的,我局将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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