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违限改字〔2017〕33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12-10 15:53: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7〕33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云城区明心食品厂:
经现场调查核实,你位于云浮市云城区天柱路的云浮市云城区明心食品厂的存在以下问题:烘烤作业产生的气味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仅经抽风机收集后处理外排。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