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违限改字〔2017〕31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12-10 15:43:00 信息来源:
云环违限改字〔2017〕31 号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城区星际文化传播服务部:
根据广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反馈意见,经现场调查核实,你位于云浮市市区屏峰路86号1楼铺位的云城区星际文化传播服务部广告加工场存在以下问题:
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加工制作铁广告架油漆时所产生的气味;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加工广告切割铁皮时产生噪声。
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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