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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改字〔2019〕20号

发布时间:2019-05-22 10:31:00   信息来源:

 

云环改字〔2019〕20号

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云城区秋天石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大理石工程板48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2019年5月9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时,经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发现你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不规范,没有设置围堰。

    二、你公司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

经研究,你公司的石材加工建设项目不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故暂不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责令你公司在30天内按照环评文件和审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整改期间,停止石材生产加工。否则,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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