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环改字〔2019〕10号
发布时间:2019-03-15 09:11:00 信息来源:
云环改字〔2019〕10号
环境保护限期改正通知书
云浮市北斗城石材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年产350000平方米石材大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2019年3月5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发现你公司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你公司补板车间地面积尘较厚,粉尘治理效果不佳。
二、你公司虽然已按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贮存间,但危险废物随处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
经研究,你公司的石材加工建设项目不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要求,故暂不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责令你公司在15天内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和审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整改期间,停止石材生产加工。否则,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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