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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季度云浮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公布(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7-05-12 10:44:00   信息来源:

2017年第二季度云浮市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公布(第二批)

1. 污染源名称:云浮市德禹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罗沙村委下棋盆村东侧。

采样时间:2017418

样品分析时间:2017418—428

工况:该公司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60000/日,监测当天处理量为45200/日,负荷为75.3%

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样品状态

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

单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总排放口

液态,无色、无味、无浮油。

pH

7.05

——

6—9

达标

生化需氧量

8.7

mg/L

20

达标

总磷

0.476

mg/L

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3

mg/L

40

达标

色度

<2

30

达标

总汞

0.00002L

mg/L

0.001

达标

总镉

0.001L

mg/L

0.01

达标

总铬

0.004L

mg/L

0.1

达标

六价铬

0.004L

mg/L

0.05

达标

总砷

0.0029

mg/L

0.1

达标

总铅

0.01L

mg/L

0.1

达标

悬浮物

<4

mg/L

2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7

mg/L

1

达标

粪大肠菌群数

4.9×103

/L

1×104

达标

氨氮

0.701

mg/L

8

达标

总氮

9.98

mg/L

20

达标

石油类

0.34

mg/L

3

达标

动植物油

0.58

mg/L

3

达标

排水量

4.52×104

m3/d

——

——

注:根据国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所使用方法的检出限值,并加标志位L

 

评价结论:

云浮市德禹环保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所检项目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中的严者。

 

 

2. 污染源名称:新兴县禧嘉丰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三挺村西面。

采样时间:2017419

样品分析时间:2017419—428

工况:该公司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20000/日,监测当天处理量为16000/日,负荷为80.0%

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样品状态

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

单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总排放口

液态,无色、无味、无浮油。

pH

7.36

——

6—9

达标

生化需氧量

11.2

mg/L

20

达标

总磷

0.359

mg/L

0.5

达标

化学需氧量

38

mg/L

40

达标

色度

<2

30

达标

总汞

0.00002L

mg/L

0.001

达标

总镉

0.001L

mg/L

0.01

达标

总铬

0.004L

mg/L

0.1

达标

六价铬

0.004L

mg/L

0.05

达标

总砷

0.0018

mg/L

0.1

达标

总铅

0.01L

mg/L

0.1

达标

悬浮物

<4

mg/L

2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74

mg/L

1

达标

粪大肠菌群数

4.7×103

/L

1×104

达标

氨氮

1.90

mg/L

8

达标

总氮

15.7

mg/L

20

达标

石油类

0.18

mg/L

3

达标

动植物油

0.58

mg/L

3

达标

排水量

1.60×104

m3/d

——

——

注:根据国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报所使用方法的检出限值,并加标志位L

 

评价结论:

新兴县禧嘉丰环保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所检项目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中的严者。

 

 

 

3、污染源名称: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洞口猪场。

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庞村。

采样时间:2017419

样品分析时间:2017419—428

工况:该养殖场设计存栏量为8000头,监测当天存栏量母猪4000头,小猪4500头。

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样品状态

监测因子

监测结果

单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总排放口

液态,浅黄色、无味、无浮油。

生化需氧量

9.1

mg/L

150

达标

总磷

0.046

mg/L

8.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3

mg/L

400

达标

悬浮物

10

mg/L

200

达标

粪大肠菌群数

7900

/100mL

1000

超标

氨氮

0.072

mg/L

80

达标

 

评价结论:

新兴县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洞口猪场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口所检项目中粪大肠菌群数排放浓度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有关的排放标准;其余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有关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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