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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加强指导 扎实推进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08 15:01:47   信息来源:本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卢荣春书记有关批示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7月28至8月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个单位分管领导率队的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指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及实地检查等形式,重点督导各县(市、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情况、新兴和郁南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两高”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情况。

  检查组指出,各地能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检查组强调,一是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逼感,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补短板工程。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进度抓好整改工作,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高效联通、齐抓共管的协同联动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负监管责任,要建立倒逼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抓好关键环节,科学安排施工,加强工程监管,确保按项目进度计划推进。二是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牵头单位每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办法,及时分析决策;建立现场调研制度,领导带头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三要做好资金保障,多途径落实项目整改资金,全力加快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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