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云浮高质量发展。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立场坚定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局精心谋划部署、坚持以上率下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地生根。
(二)抓住关键少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研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发挥“领头羊”作用,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并纳入局统一工作安排,今年以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涉法治工作议题共计35个,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加强队伍锤炼,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治素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全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专题讲座、培训轮训、线上学习、旁听庭审等形式,持续提升全系统法治素质。全年安排学习法律法规10部,法治有关专题培训讲座2场,旁听庭审2次。
二、聚焦中心抓落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聚焦硬指标硬任务,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大整治,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为97.5%,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高于省考核要求;PM2.5浓度为19.8微克/立方米,自2014年有监测数据以来首次低于20微克/立方米,排全省第7,同比改善7.5%,改善幅度排全省第3。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通过加强帮扶指导、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碧水保卫战成果丰硕。西江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比例及县级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3年保持100%。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通过严格重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等工作,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4年保持100%。
(二)聚焦“百千万工程”攻坚突破,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完成80条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1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省下达的43条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信息核查和动态排查识别,建立云浮市全口径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完成4条省级农村黑臭水体、1条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强化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组织编制实施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罗定市印发实施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善云浮市水产养殖监督管理台账,对我市30家水产养殖企业(户)开展帮扶检查。
(三)厚植绿色低碳发展底色,多措并举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推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机制,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审批环评文件144个、登记备案447个。政务服务好评率连续4年保持100%。二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不断加强。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充分运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引矿山、港口码头、先进制造业等148个项目优化选址准入复核,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
(四)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12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6宗,罚没金额约637万元。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等“惠企”制度,办理不予处罚案件53宗、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案件35宗,免于或减少罚款约827万元,同比增加261%,为近三年最多。开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行动13次,有效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
(五)坚持底线思维,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库4个。受理环境投诉862宗,处理率100%,未发生涉环保群体性事件和到省进京事件。
三、持之以恒强基础,坚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持续完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一是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协同相关部门出台《云浮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认真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延长《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云浮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实施期限。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学习培训。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培训2次,为相关标准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切实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10份。三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局法律顾问为政策文件审查、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等,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更新事项要素90多项。二是更新修订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依法履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程序。三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压缩办理期限,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出成效。一是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计划。重点宣传贯彻新制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两期环境法治专题培训。全员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二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推送普法推文和视频,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制作《〈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解读》等短视频,在云浮电视台和大型户外LED显示屏播放广泛开展宣传。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件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十一个坚持”体现到加强我局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二)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监督,高质量推动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确保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和省下达的年度任务。
(三)以更严程序切实保障行政行为有效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不断深化污染源分级分类执法、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执法,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持续提升全市执法机构规范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五)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落实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告知承诺、环评容缺审批等便利政策,加快出台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方案,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以高水平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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