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2016年环境保护宣传月暨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浮市2016年环境保护宣传月暨纪念“6·5”
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省委宣传部、省环境保护厅定于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第20个“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大力推进我市环保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意识,进一步推动全民参与环保,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推进现代生态城市建设,共建绿色云浮、美丽云浮,市委宣传部、市环境保护局定于今年5月15日至6月15日联合组织开展“云浮市2016年环境保护宣传月暨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环境保护部公布2016年“环境日”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我省确定今年环保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境日”主题为“粤环保•粤时尚•南粤治水,绿色同行”;我市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改善环境质量,与法同行,与绿色同行”。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环保法治宣传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导公众理性参与环保,繁荣环境文化,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共享共建生态文明城市。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云浮市委宣传部、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有关单位。
四、活动内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关键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做好今年的环保宣传月活动。
(一)以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选择绿色消费、践行绿色生活是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环保公众参与的有效载体和现实途径。全市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环保部《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把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作为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印发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积极宣传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理念。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环保宣传的深厚氛围。
(二)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组织新闻宣传。在环保宣传月期间,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环保宣传,掀起环境新闻宣传高潮。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要积极报道全市及各地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积极报道各地推进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规划、新举措,积极引导垃圾、电网、交通等涉环境问题化解,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
(三)以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为目标,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结合本地实际,挖掘本地资源,联合本地文联、作协等单位,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绿色生活方式植入各类文化产品,利用影视、戏曲、音乐及图书、漫画、摄影等形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环境科学知识、绿色生活方法,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道德素养,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早谋划。一年一度的环境保护宣传月是全年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以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积极打造品牌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和宣传效果,着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单位、企业、社团组织、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搞好环保宣传月活动。
(四)正面引导,营造氛围。要加强与媒体沟通,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问题,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为环保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广泛参与,扩大影响。要把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媒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6月5日前后,市环境保护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纪念世界环境日活动,请各地积极响应,掀起宣传月活动高潮。
组织开展各项环保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将活动方案、活动相关的新闻报道、文字、图片和工作总结(电子版)于6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联系人:门蓉蓉,联系电话:8831730,邮箱:fgk8831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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