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环办〔2013〕25号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委办发电〔2013〕19号)的要求,为做好办理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2013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由我局办理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会议代表建议1件、政协会议委员提案8件;由我局主办的8件,会办的1件。
二、办理要求
市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要求于7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由我局会办的议提案要求于5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在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要严格办理工作程序,及时走访提案人并通报办理工作进度,做到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一)议提案准备。承办科室要仔细阅读每件议提案的原文,搞清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关键所在。同时,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与代表、委员和议提案牵头主办或协办单位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定议提案的办理内容。
(二)议提案办理。要根据前期与代表、委员和主办(协办)单位商定的办理方案,逐条解决。在办理过程中要与代表、委员联系,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征询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议提案答复。对议提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严肃认真的逐条答复,并形成正式文件,由承办科室采取集中或分别上门形式回复代表、委员。
(四)办理结果上报。各承办科室按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后,将答复材料和办理征询意见表于7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报政策法规科。由法规科总结办理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分别报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法制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成立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领导到位、责任落实、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德深
副组长:陈绍锋、王子忠
成 员:邓丽群、李旭明、陈东建、李亚权、张雄波、陈思宁、黎贤才、李启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李旭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梁润潮、傅炳光、朱敬初、冯志雄、黎澄、何秀清、聂燕芳。
(二)讲究方法,提高实效。承办科室在承办议提案的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讲究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加强督办,按时办结。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检查承办科室办理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议提案按期办结。
附件:1、2013年议提案承办科室安排表;
2、办理参考格式(4款);
3、2013年议提案详细内容(扫描件)。
附件1:
2013年议提案承办科室安排表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 | ||||
编号 |
建议人 |
内 容 |
承办科室 |
备 注 |
13 |
刘国洪等12人 (新兴团) |
关于加强县区域内水资源保护的议案 |
监督管理科 |
|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 ||||
11 |
庄英科 |
关于严控垃圾入肥,保护土壤的提案 |
监督管理科 |
市环保局主办、市农业局会办。 |
24 |
梁小燕等9人 |
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控和地质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提案 |
监督管理科 |
|
25 |
陈朗彦等6人 |
关于减少污染,改善环境的提案 |
总量科 |
政策法规科协办。 |
56 |
中国农工民主党罗定支部 |
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的提案 |
监督管理科 |
|
61 |
陆景华等2人 |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 |
规划科技科 |
市农业局主办、市环保局会办。 |
124 |
李木南 |
关于加大力度严管燃煤烟窗和工业及生活污水的建议 |
监察分局 |
监督管理科、监测站协办。 |
126 |
李新照 |
关于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力度的提案 |
监督管理科 |
|
165 |
覃志葵 |
关于建设美丽云浮,平安云浮的建议 |
监察分局 |
市环保局主办,市政法委会办 |
附件2:办理参考格式
1.(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格式)
会办单位名称(套红)
(( 类)
(答复类别有A、B、C类,请根据办理情况注明)
×××函[2013] 号
对云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或对政协云浮市五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对云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或对政协云浮市五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提出的有关 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或委员)。
(正文)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2.(主办单位给人大代表答复的格式)
主办单位名称(套红)
( ( 类)
(答复类别有A、B、C类,请根据建议办理情况注明)
×××函[2013] 号
对云浮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
(或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或议案转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承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工作委员会、市法制局。
3.(主办单位给政协委员答复的格式)
主办单位名称(套红)
( ( 类)
(答复类别有A、B、C类,请根据提案办理情况注明)
×××函[2013] 号
对政协云浮市五届三次会议第×号
提案的答复
×××(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承办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市法制局。
4.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格式
建议(或提案)题目和编号 |
| ||||
建议(或提案) 办理情况 |
|
与代表(或委员)沟通 |
有□ 否□ |
开展调查研究 |
有□ 否□ |
你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
你对承办单位答复的具体意见:
代表(或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建议(提案)时附送,一式三份,联名提出的,只附送第一建议(提案)人。
2.本表第一、二行的栏目由承办单位填写,办理情况:用“A、B、C”表示。“A”是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B”是指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C”是指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3.本表第三、四行的栏目由代表(或委员)填写,亲笔签名,不够填写时,可另纸书写。
4.代表(或委员)收到后,请及时填好并分别寄送承办单位一份、云浮市法制局一份。属于建议的请寄云浮市人大城乡工委一份;属于提案的请寄云浮市政协提案法制委一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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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2013年05月09日印发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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