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19:22:00 信息来源:
关于成立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
工作小组的通知
云环办〔2013〕37号
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对各县(市、区)201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局决定成立云浮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考核资料进行审核,形成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梁志强
副组长:陈思宁
成 员:黎澄、麦志贤、傅炳光、聂燕芳、冯志雄、何秀清
二、具体工作分工
1.监测站负责“环境质量”和“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等两项指标。
2.监督科负责“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4项指标。
3.办公室负责“政府落实环保责任情况”指标。
4.环境监察分局负责“环境执法与信访”、“环境安全监管”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等3项指标。
5.规划科负责“生态创建”指标。
6.总量科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3项指标。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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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2013年07月0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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