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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19:06:00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云浮

行动计划(2012-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环〔201337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云浮的意见》(云发〔2013〕2号)的精神,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云办发〔2013〕4号),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实施方案

 

 

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贯彻落实创建平安云浮行动

计划(2012-2022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云浮的意见》(云发〔2013〕2号)的精神,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云办发〔2013〕4号),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云浮的重大部署,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云浮工作各项项目建设,大力提高全市环境生态文明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云浮提供重要支撑,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年初见成效(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铺开创建平安云浮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方案,形成声势,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三年明显进步(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创新工作机制与政策,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深度,着重解决一批影响突出的重点环境问题。深入强化风险防控,力争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五年良性发展:(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平安云浮创建体系全面建成。环保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初步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源监管机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各种环境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十年国内领先(到2022年):巩固提升。经济建设与环境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质量与环境安全保持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环保局创建平安云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平小组”),由陈德深局长任组长,叶成林副局长、梁志强总工、杨洪秋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长:陈德深

副组长:叶成林 梁志强 杨洪秋

  员:区德新 陈东建 李旭明 李亚权 张雄波

  陈思宁 黎贤才 杜志兴

创平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平安办”),设在市环境监察分局,由区德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局创建平安云浮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按照创平小组的要求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由局平安办汇总后上报市平安办。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环境安全科学监测体系。

积极配合省环保厅加快建设立体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污染源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健全跨市应急监测联动机制,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规划科牵头,总量科、监察分局、监测站负责)

(二)完善环境风险源常规性排查和综合治理机制。

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把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等事故多发领域的排查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风险档案和防控信息系统,实行环境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制定周密的预防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后督察工作,巩固整治成效。(监察分局牵头,监督科、总量科配合)

(三)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黑名单”。进一步规范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加强责任追究,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监察分局负责,监督科、监测站配合)

(四)建立完善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在西江流域等饮用水源地和环境敏感区域建立区域(流域)环境监察协作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搭建区域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推动与周边市区建立跨界污染协调机制、跨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库。推动与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实现应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同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监察分局牵头,监督科、总量科、监测站配合)

(五)着力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依法清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认真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着力维护全市饮用水、大气、农村环境、土壤安全。(监督科、总量科、规划科技科负责)

(六)推进全市环保法治建设。

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并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评议量化考核制度,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执法、不当执法,避免环境执法产生的矛盾纠纷。(政策法规科牵头,监察分局配合)

(七)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完善规划环评体系,制定完善环境管理政策。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设,加强对环境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加强产业转移的空间引导,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建立并完善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的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依法环评审批、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环境隐患,维护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实现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环境信访格局;进一步强化信访督查专员、领导接访、领导包案、领导下访、重点案件约访、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环保部门的应急处置预案;将环保决策、环评审批、环境信访、突发事件等重点和敏感问题纳入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的整体框架中。(监察分局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

(九)加强建设平安云浮环保宣教工作。

围绕创建平安云浮中心工作,以“保障环境安全、创建平安云浮”为主题,结合环境宣传活动月、环境安全宣传月、环境文化节等环保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平安云浮总体布暑、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效,广泛发动社会环保团体、环保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平安云浮活动,为创建平安云浮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政策法规科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周密部署、互相配合、协同推进,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强化督查督办。从2013年开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各牵头科室向局平安办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创平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局平安办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向市平安办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市平安办各成员单位要求我局配合开展工作或提供有关材料的,按职能由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局平安办负责协调。

(三)强化开拓创新。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将着力维护全市环境安全、创建平安云浮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我市环保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时俱进抓好各项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平安办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0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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