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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3-03-22 08:59:00   信息来源:
 

 

2012年度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一三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将2012年云浮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2012年,我局紧紧围绕“奋力跨越赶超、建设幸福云浮”这一核心任务,大力树立环保自觉,提高环保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四个从严从紧”,全力建设民主环保、民生环保、科技环保和法治环保,努力推动科学崛起、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环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一)空气质量。

采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降尘等污染因子作为空气质量评价项目,2012年全市各城区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持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以上水平;市城区降尘量逐年下降,降至4.00吨/平方公里·月,连续九年保持下降且低于8吨/平方公里·月(省推荐降尘控制标准)。全市各地空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市区、罗定、新兴、云安)、降尘(市城区)。

(二)降水。

2012年云浮市城区布设降水监测点一个,全年逢雨必测,pH值年均值是5.85(国家标准正常值范围为6~9),监测结果显示云浮市城区未出现酸雨现象。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水质。

2012年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达标,监测值也未出现超标现象,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主要江河水质。

西江云浮段:西江云浮河段水质状况与上年持平,水质类别保持Ⅱ类以上,水质状况为优,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南山河市区段:南山河市区上游河段(以看守所断面和四河汇合断面监测数据评价)水质保持上年Ⅱ类,水质为优;下游河段(以永丰桥断面监测数据评价)水质保持上年Ⅲ类,水质良好,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罗定江罗定-郁南河段:罗定江罗定河段水质保持上年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罗定江郁南河段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新兴江新兴河段:新兴江新兴河段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逢远河:逢远河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与上年比较水质无明显变化。

三、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2012年云浮市区域环境噪声Leq均值为54.0dB(A),达1类区标准,区域声环境属较好水平。

道路交通噪声:云浮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有所加重,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4dB(A),较上年(67.6dB(A))上升了2.2 dB(A),超70dB(A)路段总路长24.2%,较上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

功能区噪声:云浮市区功能区各类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全年达标率69.6%,较上年(58.7%)上升10.9个百分点,噪声污染比上年有很大的改善。

 

环境管理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2年,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6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全优天数328天,比例达89.6%。城区降尘量年均值为4.00吨,同比下降6.1%;没有出现酸雨现象;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状况良好,西江云浮段水质保持在Ⅱ类,是省内水质最好江段之一,南山河、南江河、新兴江等主要河流水质均达到功能要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达1类区标准,保持良好水平。

二、狠抓环保政策措施落实,力促发展与保护共赢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划。全面组织实施《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云浮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进一步树立环保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探索一体化规划与管理模式,编制完成《云浮市农林水土和生态环境统筹规划》,从全新的角度实现“抓点”、“通线”、“控面”的发展部署,探索人居环境理想空间,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用,提前介入云浮西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工作,全面把脉新区城市定位、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环境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努力把新区建成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

二是严格落实污染减排政策。印发《云浮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云浮市2012年主要污染源物总量减排计划》等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年度减排措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起由我局牵头,18个市直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96个减排项目建设,列入省计划的91个全部完成。据初步核算,我市2012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11年分别下降2%、2%、10%和1%,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严把环保准入门槛,促进发展增效提质

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继续严把项目审批关,特别是在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容量不足或环境敏感的地区实施更严格的准入门槛。对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继续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提高审批效率;对高污染、高耗能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批,否决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12个;持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开展3家企业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强化环评机构管理,深入开展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好环评报告质量关。全年市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140个,否决不符合要求项目34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5个,积极协助新兴大华农、中材罗定水泥、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省验收;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办件4393件,即办件4235 件,提前办件4356件,没有超时办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9%。环保窗口连续12个月获得中心“三好窗口”称号。

二是强化产业转移园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园区准入条件审批产业转移园区及所引进的项目,防范污染转移。全力指导园区项目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手续和措施完成园区爱德克斯、远大药业、广云铝铂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协助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完成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考核工作和扩园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2012年,全市共获得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36个5730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623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07万元)。同时,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强化环保监督管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认真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水源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畜禽养殖、渔业养殖、河道取沙等影响饮用水源水质行为,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危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突出抓好市区粉尘污染联防联治,全力开展市石材企业废渣污泥和市城区粉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金龙桥、牧羊路、石料生产联合公司、迳口至过境公路、河口街一带区域,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54万人(次),发出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620多份,纠正各类违法行为412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宗,高质量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同时,全面推进市区石材企业综合整治和搬迁工作,倾全局之力配合牵头单位打好整治攻坚战,在整治工作中发挥了强有力作用,立案查处石材企业环境违法行为63宗,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00多份,促使400多家企业自觉完成治理任务、80家石材企业转型为纯经营以及111家城区石材企业实施搬迁。此外,进一步推进加油站、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市146个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备案审查,100个通过环保验收。强化机动车尾气管理,全年共发放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1.4万个。

三是大力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我局会同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列入省重点的新兴县新恒辉蓄电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并对列入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的云浮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确保不因重金属问题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审批通过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续及申请。

四是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印发实施《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3)〉实施方案》、《云浮市2012年农村环境整治“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农村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问题。2012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项目10个,累计投入资金580多万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9%。继续推进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工作,2012年新兴县东成镇三村松明朗村获“省级生态示范村”称号。

五是强化监管减排和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工程、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等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制定实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云浮市2012年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保障》项目,确保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督促新增14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24家国控重点企业(其中正常生产的18家)已完成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有18家44台(套)设备(其中已验收17家42台〈套〉)。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率达100%。加强污染减排统计工作,高质量完成147间重点企业环境统计工作。

五、加强环保执法查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2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1宗,作出限期治理决定4宗,使违法企业受到极大的震慑作用,树立了环保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去年挂牌督办的两家铅蓄电池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摘牌;去年11月,我局会同国家、省、县环保部门联合查处新兴县通力造纸有限公司暗管排放污水案,并联合市监察局对企业实行挂牌督办。

二是从严查处石材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针对牧羊路市石料生产联合公司内违法建设的40多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的问题,我局依法处以10万元最高额处罚,促使该区域石材厂统一搬迁到安塘石材生产基地。针对牧羊路、过境公路、罗沙一带粉尘污染问题,我局采取有力措施,促使该片区80多家石材企业由加工生产改为经营销售,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针对河口田心街开发区至高速公路路口一带石材企业干磨粉尘污染问题,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铁腕整治,对16家企业立案查处,强制停电停水企业6家,有力推动了该片区企业自觉治理,而且促使该片区50多家石材企业自发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自治委员会”,成为全市第一个行业环保自律组织。

三是强化环境信访工作。2012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53宗,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严格实行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全年没有出现因环保问题到省进京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党的十八大等敏感时期环境信访形势稳定。圆满完成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六、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各项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宣教、固废、辐射等能力建设,切实抓好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的仪器配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快推进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强环境宣教工作。以纪念世界环境日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受教育人数比往年大幅提升,活动形式和效果得到广泛好评。大力开展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我市南山森林公园获“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称号,实现“零”的突破。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制定实施《云浮市环保系统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环保队伍不出问题;继续开展创先争优、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圆满完成扶贫“双到”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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