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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环保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10:31: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文

 

云环〔201515

 

 

关于印发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环保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前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局行评办。

 

 

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0       

 
市环保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整改方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市直行评团反馈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改思路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以建设现代生态城市为目标,以解决影响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推动环保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现代生态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改思路。

    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转变作风和抓落实结合起来;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的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总体目标。

    坚持以促进环保部门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大力纠正环保部门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塑造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针对市直行评团(办)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局班子专门召开会议讨论,认真分析原因,逐一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深同志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按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大对城乡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力度。

整改措施:

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坚守环保底线。建立完善项目准入制度,实施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环境保护准入,坚决拒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项目,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二是强化环评监管。严格环评审批监管和“三同时”制度,全力做好西江新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和单个项目环境管理服务工作。三是全力确保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完成200项以上减排工程,四项主要污染物达到省“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四是铁腕推进废水、废气和废渣治理。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继续抓好南粤水更清行动年度计划实施。用强硬措施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继续推动石材废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五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垃圾处理、畜禽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六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

(二)市城区粉尘污染问题制约了市区空气质量,建议加大治理力度。

整改措施: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相关工作:一是强化空气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大气监测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动态数据情况;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按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强化舆论监督。二是强化大气综合整治。着力抓好粉尘综合整治、电厂陶瓷厂脱硫脱硝、锅炉烟气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程。大力推进陶瓷、造纸、建材、纺织印染等行业清洁生产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大气考核目标。三是强化监管执法查处。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定期排查检查。严肃查处石材加工和水泥制造企业环境违法,严厉查处大气污染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工要求具体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在抓好整改分工任务的同时,要做到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相互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确保整改时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狠抓整改任务的落实。各分管局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

    (三)强化督查督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制度,要通过工作简报、公开栏、网络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整改落实进度、效果等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直行评办。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02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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