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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4-03-09 11:44:00   信息来源: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下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云浮市环境保护局2013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责任,切实按照有关工作规范,扎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做好2013年度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省环保系统排名争先进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浮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云环〔201013号)和《关于印发〈云浮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云环〔200845号)的有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反馈、责任追究、备案评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制作并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对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

四是进一步完善环保公众网信息公开内容。大力加强环保公众网网站建设,启动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切实抓好管理与维护,确保网站访问安全、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把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人民群众关注重点作为主要内容,及时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情况。一是开设热点问题专栏专题。主要有环境质量状况、 “六.五”世界环境日、第二届广东环境文化节、“三打两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二是重点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根据国家和省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按第一批公开事项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四是做好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公开工作。2013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府信息304条。其中,环保新闻栏27条、工作动态19条、通知公告栏15条、环保公示栏62条、县(市)动态栏19条、环保专题栏29条、资料下载栏4条、空气质量栏93条、其他36条。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约3万人次。报刊报道环保新闻88篇,电台、电视台播报环保新闻或宣传标语400多条(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众通过云浮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www.yfepb.gov.cn)可查阅环境保护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2.公开栏。在我局办公楼一楼、四楼设置信息公开栏和征求意见箱。

3.公共查阅点。我局把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印制便民小册子供公众查阅。创新环境宣传的手段和形式,建设“环境文化橱窗”,打造环境文化宣传新阵地。

      4.公共媒体。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围绕经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保障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

2013年,我局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网站建设平台建设滞后、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和网站互动能力有待改进等问题。

201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快网站升级改造。加快推进网站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充实、规范版面内容,使网站更能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及时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布;三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重点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准确性,推进信息公开与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良好作用。

七、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云浮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www.yfe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浮市区河滨东路250号,邮编:527300,电话:0766-8822643,电子邮箱:yfhb@21cn.com)。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25


附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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