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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云浮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 09:55:00   信息来源:

云环〔201418

 

 

各县(市)环保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云浮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我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2014年云浮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20

附件:

2014年云浮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环境宣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以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环保改革为落脚点,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重点做好舆论引导、宣传活动、环境教育、公众参与、环境文化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提高环境宣教能力,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为我市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加强主题宣传,传播环保正能量

(一)突出宣教主题。紧扣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题,通过新闻报道、社会活动、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策划组织“环保领域改革进行时”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我市环保领域改革的重大部署和典型经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群众最关切的环境热点问题入手,精心组织主题宣教活动,送环保科普和宣教服务进学校、社区、厂矿企业和党政机关,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抓好环境新闻宣传,提高舆论引导力

(二)突出宣传重点。把握环境舆论正确导向,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要求,以改革创新、污染减排、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策划宣传,做好新闻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强环保宣传。

(三)加强舆情研判。完善环境突发事件新闻管理预案,积极应对各种舆情。加强对微博、论坛等网情监测,加强对大气、饮用水、重金属等环境舆情的研判,加强对重大事件的舆情预判和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信息,提升环境舆情收集、分析研判、舆论引导和预警能力。

三、开展专题宣传,丰富宣教形式

(四)组织系列活动。展第18届环保宣传月活动,以 “大气污染防治”和“垃圾分类”宣传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保知识有奖竞赛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宣传活动。积极参加省环保厅举办的有关宣传活动。做好保护臭氧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保履约宣传。

(五)上门服务宣传。通过上门宣传、集中培训、派发资料等形式,主动为党政部门、厂矿企业、社会组织、宣教机构等提供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控技术、环境应急管理、宣传业务等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

(六)拓展公益宣传。依托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APP、户外广告牌等各种媒体形式刊登环保公益广告,创办公益和科普栏目,提高公众环境素质。

(七)继续建设“广东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广东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建设任务,定期更新已建成橱窗宣传资料,传播环境文化。

四、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构建环保社会行动体系

(八)加大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力度。积极引导和培育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法组织交流活动,完善环保行业志愿服务体系,推进企业环保自律建设。

(九)开展绿色创建。做好“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绿色学校”和“广东省绿色社区”的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示范学校”、“广东省绿色社区示范社区”及“广东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创建“国际生态学校”、“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十)实施环境教育项目。联合社会力量在全市学校 、社区、基地推广垃圾分类和水知识项目。为学校、社区、基地设计垃圾分类和水知识课程,培养“种子教师”、“种子讲解员”,在全市推广各类环境课程教法。

五、创新机制,提高能力

(十一)创新环境宣教机制。加强与宣传、教育、发改、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的联系,形成环境大宣教格局。创新宣教方式,构建以各地为单元的特色移动新媒体宣教体系。

(十二)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2015)》和国家环保部环境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推动全市宣教能力建设。完善宣教管理体系,推动环境宣教工作目标化、制度化、科学化。抓好宣教队伍思想、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加强环保宣教业务培训,把握宣传教育工作规律,不断推进环境宣教工作健康发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0320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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