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您现在所在位置是:首页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19:41:00   信息来源:本网

 

关于印发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环办〔201331

 

 

各县(市)环保局,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云浮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云浮市环保局2013年环境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云浮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委〔2013〕10号)要求,特制定环境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及环境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提升环境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不出环境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境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德深

副组长:叶成林  杨洪秋

成 员:李启瑞  李旭明  张雄波  黎贤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等综合检查工作,汇总、整理、上报全市检查情况等。由李启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环保部门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行动相结合,对我市环保工作重点领域进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涉重金属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及网箱养殖项目、不遵守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污染源;其他有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6月底)。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近两年因环境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以及在日常检查中频繁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完善档案。

(二)联合行动、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8月底)。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执法联合行动,对存在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的污染源、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河流型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网箱养殖。

(三)重点抽查与总结阶段(9月-10月)。

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抽查,落实企业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环境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该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部门协调联动。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局加强沟通,各司其责,对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及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加大打击力度。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等严重威胁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打非治违”与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云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06月14日印发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