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云浮市监察局关于对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联合挂牌督办的通知
云环〔2014〕49号
新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粤环[2014]40号)的要求,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决定对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进行联合挂牌督办。请对督办问题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治要求,抓紧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
整治工作方案请于6月底前报送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并于每季度末提前7天将当季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
附件:1.2014年云浮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情况表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2014年
省、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粤环
[2014]40号)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云浮市监察局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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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新兴县纪委(监察局)、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 |
|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2014年06月23日印发 | 
附件1
2014年云浮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情况表
| 企业及环境问题名称 | 挂牌督办机构 | 主要存在问题 | 整治目标和建议措施 | 整治时限 | 责任单位 | 
| 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 | 云浮市环保局、 云浮市监察局 | 1.大南河部分河段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2.部分禽畜养殖场排放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3.影响新兴江水质,导致跨市断面超标,下游反映强烈。 | 1.整治目标:三年内实现跨市断面达标,年内取得取得初步成效。 2.建议措施:制定流域水污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建成六祖镇、天堂镇污水处理厂,完善新兴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对流域内禽畜养殖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 新兴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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