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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9 09:53:00   信息来源:

云环〔201416

 

各县(市)环保局,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云浮市环境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436       

 


2014年云浮市环境护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幸福美丽新云浮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影响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改革创新,优化管理服务,刚化污染减排,深化污染防治,细化环境监管,实化能力提升,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云浮提供优质的环境支撑。总体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目标,全面完成总量减排计划任务;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70%以上,力争排名全省前列;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全市环境安全形势良好,不出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深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环境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力争公众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队伍形象作风进一步改善,确保队伍不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一)全面做好环保领域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保为民措施、突出环境问题等开展调研,乘国家推进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东风,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求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二)着力创新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做好建立和完善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管理制度,抓好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承接上级下放事项的落实,制定市、县(市)环保事权目录,出台相应配套细则和措施;继续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拓展环保公共事项网上办理范围。

(三)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为重点对局环保公众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重点做好环境质量、行政许可、污染源环境监管、排污收费等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实现国家信息公开目录全部事项在环保公众网上按时公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点企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监督,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继续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促进环保公众参与。

二、优化调控服务,进一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四)强化审批服务。全力做好西江新城、重点项目和各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工作,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努力做好本级批得快、对上争取快,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五)强化规划引导。坚守生态环保红线,建立环境空间管制制度,明确市、县区划的环境空间管控要求。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强化分区管理,针对不同环境功能区定位,实行不同的环境准入要求。

(六)强化环评监管。严守环评审批“三条底线”,即:一是环评审批本身不违法,二是新批项目不留重大环境隐患,三是项目管理不出现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工业园区和进园项目环保准入实施细则,进园项目必须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园区污水处理厂要加紧建设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周边环境质量达标。

(七)强化资金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上级各项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重金属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能力等项目建设;规范环保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效益和不出现违规现象。

三、刚化污染减排,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拓展容量

(八)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制定年度减排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减排责任;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在机动车、农业源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强化减排形势分析和调度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启动预警或约谈机制;强化减排责任考核,对不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坚决实施问责。

(九)全力推进减排工程。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1.5倍“减量替代”。大力推进陶瓷、造纸、建材、纺织印染等行业清洁生产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年内建成河口、腰古、六祖、天堂、连滩、镇安等6家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推进西江新城污水处理厂、罗定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以及罗定市太平镇、生江镇,新兴县车岗镇、东成镇、竹镇,郁南县南江口镇、大湾镇和云安县富林镇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年内完成全部现役火电机组和新建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以及化工行业硫酸尾气SO2治理工程,完成电厂取消烟气旁路改造工程,继续推进陶瓷窑炉和大型工业锅炉尾气脱硫脱硝治理。加快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工程,全年完成420家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工程。大力推进机动车减排,完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系统建设和与省联网,严格执行机动车到期强制报废,加大“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力度,确保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机动车定期检测率80%以上,环保标志发放率90%以上。

(十)强化减排效益管理。强化减排工程运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设施运营;建立减排与监察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减排核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影响减排考核的追究责任。继续加大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确保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10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5%以上。

四、深化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总体环境质量

(十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完成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年内制定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和围网工程,清理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种养业,确保不出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全力落实南粤水更清行动2014年计划,深化南山河、南江河、新兴江等主要河流水污染整治。

(十二)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调查工作,加强大气污染特别是市区粉尘污染的联防联治,大力推进市城区石材企业搬迁,严厉查处城区周边石料(粉)厂环境违法行为,促使其自行关闭或搬迁。全面发布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因子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制定重污染空气环境应急预案。

(十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以奖促减”、“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的落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污水垃圾处理、畜禽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县(市、区)要申报至少一个省级生态镇,并争取年内通过省审查验收;要重点做好省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项目有关工作,确保整治效果和顺利通过省核查与验收。

(十四)加强涉重、涉危和涉源企业整治。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落实,重点推进采矿、硫化工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治理,完成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加强涉辐射源企业环境安全整治排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按省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切实落实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入园建设要求。

五、细化监管执法,进一步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十五)实施监管网格化。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机制,切实落实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综合监管,加强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确保数据传输有效率95%以上。加强风险源排查分析,完善风险源数据库,确保“一企一档一预案”落实。

(十六)完善激励机制。继续推进环境管理信用管理和征信应用,促使企业环保行为自觉;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积极运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稳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力争风险企业投保率达30%以上。

(十七)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环境利益行为”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环保后督察工作;切实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立案,该从严处罚的坚决重罚,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务必使行政执法查处落实到位;突出解决县(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率低的问题,对各县(市)行政执法和立案处罚案件进行后督察,每半年通报一次,对没有落实的要实行督办;要严格落实环保“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制度。

(十八)加强环境信访和环境应急管理。健全环境信访问题处理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网络舆情监控,从源头上、苗头上着力解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保问题,确保不出现到省进京环境信访案件和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形势可控。

六、实化能力提升,进一步夯实环保事业发展基石

(十九)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等方面能力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着重推进市本级和罗定、郁南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争今年达标。

(二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继续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境文化节、环境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积极做好我市争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十一)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活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努力达到“四个提升(提升党性修养、提升干事本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队伍形象)、三个保障(保障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保障群众权益)、两个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十二)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做好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活动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律教育月活动和环保业务工作结合开展,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评议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对环保工作满意,确保评议取得好成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保厅、市委办、市府办、人大城乡工委、政协环资委、

肖向荣副市长。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030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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