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3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2013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2013年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的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云浮提供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云浮的意见》(云发〔2013〕2号)、《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云办发〔2013〕4号)和《云浮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云办发〔2012〕46号),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具体任务按期完成,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动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
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联合市直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逐步完善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重点区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后督察,促进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等能力建设,完善各类环境应急预案,健全各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和市级专家咨询队伍,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构建环境安全体系,为平安广东建设作贡献。
四、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认真实施云浮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和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基层环境执法行为,督促环境监察机构履职尽职,促进队伍作风建设。
五、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保障。
积极推进环境监察机构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落实相关工作。按新标准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重点风险源)、污染减排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园区(产业转移园区、化工园区)等环境监察工作台账;切实推进我市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的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