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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6:10:38   信息来源:本网

云城区委、区政府: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围绕《云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和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的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充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培训、专题宣讲辅导,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正确认识实践成就、理论遵循、使命任务、行动纲领、重要保障与精神品质六个方面的理论要点,切实体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独特思想魅力,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云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列出本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是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逐步形成了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制度,认真总结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的反馈意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制定我局具体落实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能落实。

  (二)开展普法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一是加强内部人员培训。我局高度重视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视抓好宪法、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及环保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线上线下法律培训班,不断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通过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常态化,本年度我局14名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参加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同时,我局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发挥以案普法作用,强化执法人员规则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法普科普教育。2022年,我局在南山公园、云浮植物园、蟠龙天湖广场、蟠龙洞广场等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平安建设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对辖区范围内13个户外生态环境橱窗宣传栏进行维护和内容更新,通过户外宣讲、有奖问答、派发法律法规单行本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生物多样性及低碳环保知识,增强群众环保法治观念。为了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率,我局还在近期专题开展了生态环境法普科普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到云浮市一中举办了“美丽云浮,我是行动者”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以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民生实事为契机,局领导班子带队到辖区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环保政策法规和技术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环保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把脉问诊”,通过精准帮扶,推动企业绿色发展。2022年,我局共开展宣传活动6场,召开政企座谈会20场,向企业和公众派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政策与法规》等法律用书,《绿色发展与低碳》《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等环保科普读本,以及企业(项目)环保事项明白卡、笔记本、环保袋、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合计共6500多份。

  (三)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全部经集体讨论才做出决定,并且在决策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管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保障权力规范运行,对重大行政决策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进行反复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局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过程中,积极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决策前落实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实施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2022年我局集体审议40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作出批复的决定。充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今年召开行政处罚案审会7次。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及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协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案件办理等工作,2022年共征询法律顾问意见24次,出具法律意见24条。同时,我局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对本部门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审查,2022年以来我局制定的有关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没有涉企收费项目,有关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环境执法检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云浮市生态环境云城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云浮市“双公示”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网站公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为服务“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坚持目标导向和计划统筹,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于计划性检查,全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避免随意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对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监管事项,相关股室和执法机构,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同时,积极会同区有关单位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精神,探索开展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减免罚款工作,对1家违法企业准予办理公开道歉承诺,把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相结合,管服并济,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实现新作为。2022年以来,我局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245人次,检查企业1067家次,实施行政处罚立案共计14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宗,罚没金额117.1016万元,减免罚款35.1234万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宗。

  (五)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印发便民手册等方式,主动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现阳光政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公开制度。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上及时公开本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工作总结等一系列有关民生事项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开率、及时率均达100%。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行政许可“极简审批”行动改革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施网上通办,缩减办理时限,环评审批在省压缩至15个工作日的情况下,我局进一步优化压缩至11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核发压缩至9个工作日。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预防和化解风险。我局结合2022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行动,聚焦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23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60家次,排查发现涉生态环境领域一般隐患18处,现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2.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行“阳光信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保证网上“公众互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正常运行。2022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含重复件)269宗,已处理269宗,处理率100%,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上访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法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与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我局行政执法编制为15名,目前在编在岗14人,执法力量与当前繁重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任务严重不匹配。

  (三)缺乏法制审核工作专职专业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和执法业务技能培训,深化执法大练兵活动成效,不断提高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把好我局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的法制审核关,稳步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法律实务人员开展授课以及组织开展学法考学活动等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增强做好三项制度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并重的监管方式,落实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要求,保障和监督本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LED显示屏、海报、横幅等平台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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