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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1 15:15:42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工作责任,从紧从严抓好整改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印发了《中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13大类37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还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部署还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紧迫感还不够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1月至8月,共召开党组会议32次,每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积极与《云浮市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行动计划(2021-2023)》编制单位沟通协调,深入开展调研,提出符合市情的思路和举措。2021年7月市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审议了该《行动计划》,我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向38个有关单位征求第三轮意见,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截至2021年8月,已征求第四轮意见,形成送审稿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2)针对“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各分局执法监督指导。印发了《云浮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制定了《关于建立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案例研讨机制和行政应诉案件旁听庭审机制的通知》,先后3次组织各分局有关人员参加行政应诉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提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组织编制了10大行业环境执法工作指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工作标准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印发了《2021年云浮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以严厉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1月至7月,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4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0宗,罚没金额约25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8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关于对“履行生态环保职责还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3)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仍未全面打赢”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一是联合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高峰河完善片区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等工程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维护,定期采样监测,强化水质分析研判。2021年1月至7月,南山河永丰桥断面水质持续达到Ⅲ类目标要求。二是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成立了7个工作组,出动10000多人次检查企业、工地、运输车辆等,派发宣传资料2000多张,加强对工业企业、工地、道路、车辆、矿山堆场、露天焚烧的管控。2021年第二季度以来至2021年8月,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较第一季度有较大幅度改善。三是土壤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已基本建成。

4)针对“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多次到各县(市、区)调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部署推进工作,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加快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二是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云安、罗定、新兴加快城镇和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截至2021年8月,罗定市已建成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和28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素龙街道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已进场,逐步开展建设工作;云安区整区生活污水项目已建成农村污水站42个、污水提升泵站9个,4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已完成镇级污水管网75.16公里、村级污水管网建设140.12公里,其余项目均有序推进。云安分局正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专家团队,研究解决PPP项目问题,抓紧谋划推进全区污水治理工作;新兴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进入正常施工,已完成河西区域4万立方泵站主体建筑施工,完成污水管网约4000米;新兴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址)新增管网、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已进入正常施工,已完成8万立方土方平整,污水管网2800米。

5)针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联合住建部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郁南县桂圩镇罗顺片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正常运行,末端溢流管在非雨季已无污水溢流排出;新兴县连太十三队村级污水处理站管道破损已于2020年底前整改完成。

6)针对“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检查组于2021年6月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通报,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二是云安分局迅速会同六都镇政府、村委到西江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检查,明确修复范围,对破损围网进行更换,加强对围网的常态化管理维护。三是对郁南西江均冲饮用水源保护区破损围网及相关标志牌进行修复,加强对占地种植农户的宣传教育,已完成对一级保护区内非法作物种植的清理整治。

7)针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滞后”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我局工作组多次到进度滞后的县(区)进行调研,现场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2021年7月,组织召开云浮市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技术审查会议,并提出技术审核意见。截至2021年8月,各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矢量化边界图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8)针对“群众对生活、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仍不高”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云浮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云浮市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理程序》《云浮市生态环境信访办理指南》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二是加强研判分析。聚焦项目审批、业务检查、专项整治、舆情信息、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全方位多渠道收集苗头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第一时间反馈。制定生态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清单式管理工作机制,每季度梳理形成重信重访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定期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维稳研判分析会议,重点研究突出信访问题稳控化解措施,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三是着力调处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印发了《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局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通过局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加大攻坚化解力度。2021年1月至7月,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环境投诉484宗,处理率100%,办结444宗,结案率达92%。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信访件下降46.16%,结案率提高了4%。

3.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对网站建设运行不够重视”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强化单位公众网站平台阵地管理,由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发布,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目前网站运行情况良好。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网站上的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网站管理员审核后发布,避免引发网络舆情。

10)针对“网络舆情监测力度较弱,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机制不健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了《政务舆情工作制度》《舆情管理处置办法》,于2021年4月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舆情收集与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建设,通过购买第三方网络舆情监控服务,委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对涉生态环境网络舆情开展全方位监测,及时有效处置涉生态环境舆情信息。三是郁南分局切实加强与舆情处置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迅速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印发了《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

4.关于对“推进局党组工作规范化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部分党组会议议题会前酝酿不充分,少数党组会议有临时增加议题的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题会前酝酿要求,相关议题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提前一天将会议资料交局党组书记审核,未经酝酿的议题一律不予上会。

13)针对“存在党组会议替代局务会议的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的议题范围和参会人员范围,传达学习有关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案、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本单位制定的重要文件、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行政事项均在局务会议上进行研究。截至2021年8月,共召开局务会议9次。

14)针对“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纪要记录,规范党组会议纪要记录的格式、内容,确保各类会议纪要记录的完整性,提高会议纪要记录的规范化水平。

(二)“狠抓作风建设有差距,内部管理有不足”方面整改情况。

5.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有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5)针对“对基层培训指导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云浮监测站采用集中培训、分项目培训、按仪器培训、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线上授课培训等多种方式,针对仪器操作、设备使用等方面对基层进行培训。截至2021年8月,已举办6期培训班,切实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

16)针对“环境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于2021年6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一废一品一库”重点企业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56家,尾矿库2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1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3家。2021年7月,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涉铝灰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跨境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进行严查严打。二是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督导检查,指导有关企业完善固体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管理环节,压实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培训班2场,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三是云安百里通堆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情况已整改完成,涉案废物已清理完毕,云安百里通公司目前已处于停止生产状态。

17)针对“存在虚报工作进度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调度,2021年6月起实施“十五天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1年7月中旬,联合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组成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加快整改工作。二是截至2021年7月底,罗定市华石镇污水处理厂土建主体及设备安装完成,装修工程及绿化工程基本完成,完成主管网4.7公里,接户管3.2公里,进入试运行阶段。

6.关于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8)针对“公务用车登记不规范、不完整,部分用车没有登记”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的通知》等规定,明确一车一档管理,规范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行车里程登记等有关纪律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用车管理,由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登记,要求用车人除使用“广东出行”APP申请用车外,同时使用纸质台账,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公车。

7.关于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9)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大额现金支出较多”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于我局2019年前未通过银行代扣来扣除干部职工社保费个人部分,在发放补贴时提现扣减,造成大额现金支出较多。2019年至今干部职工社保费个人部分均由银行代扣,无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二是郁南分局现有4台公务车辆均已通过银行进行ETC充值,不再通过现金充值;电费均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统一结算。三是罗定分局自2021年1月开始,所有资金往来均由银行转帐、代发、代扣。

20)针对“部分大额支出项目实施前党组会议研究没有比价的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云安分局进一步规范大额支出项目的研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进行比价,并做好比价情况的记录。

21)针对“少数财务收支附件不齐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云安分局2019年6月支出空气自动监测站六都站点房建设款6.38万元相关附件已补充完善。二是郁南分局2018年2月支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款9.52万元相关合同、专项资金支付申请表、验收证明书均已附入会计凭证。

22)针对“部分分局存在支出评审费未附发票问题,个别分局财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云安分局、罗定分局明确经费支出要求,未能提供发票的一律不予支出。二是自2019年12月,罗定分局已落实专职会计人员,并聘请专职人员完善了记账凭证整理和装订。

23)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缓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项目采购,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定期通报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预算执行。截至2020年12月底,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结余1.777万元,2021年1月已由云浮市财政局收回统筹。二是郁南分局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结余资金已由县人民政府收回统筹使用。

24)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我局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截至2021年8月,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下一步将根据清查问题逐项整改。

8.关于对“物业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25)针对“土地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我局积极与土地管理及出租单位沟通,并与承租方协商一致,承租方已于2021年2月将未缴租金合计16000元全部缴纳到财政账户,双方已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协议。二是目前云浮监测站由于机构改革需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我局已发函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同意暂时不作资产处置,待清产核资完成,理顺关系后再作处理。

26)针对“房产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已收回位于云城区城基路华泰花苑建筑面积共计17.5平方米的两间杂物房,聘请了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其租金进行评估,并已通过公开招租方式出租,每间杂物房每年租金480元,所收租金全额上缴国库。

27)针对“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一是粤WQ6069车辆为我局云浮市机动车遥感系统建设项目的一个内容,项目于2020年11月28日通过验收,2020年12月实施单位提供该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我局已支付款项。该车辆已于2020年12月入账,并在云浮市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二是粤W01095车辆2007年被交警查扣,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7年8月23日在云浮日报对该车辆刊登《机动车牌证作废公告》,对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2021年4月15日,云浮市广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由该公司进行规范拆解。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该车辆报废核销,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核销工作。三是粤W00304车辆于2011年被交警查扣,原市环保局于2012年5月向市国资委申请对该车进行报废处理。市国资委于2012年6月同意我局对该车进行报废处理,但由于当时该车辆被查扣资料不全,未能报理相关报废手续。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4年10月21日在云浮日报对该车辆刊登《机动车牌证作废公告》,对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2021年4月15日,云浮市广云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由该公司进行规范拆解。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将该车辆报废核销,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核销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有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9.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整改情况。

28)针对“少数党支部工作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未能严格执行”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抓手,加强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分局党支部的督促检查,推动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二是督促罗定分局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支部工作日程,严格把关并积极发展党员,及时补充党组织血液。罗定分局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度党建工作,并已于2021年6月召开支委会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10.关于对“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

29)针对“违纪违规问题较为多发”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整改。一是先后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培训会议,印发《中共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多次组织各科室、各分局、事业单位学习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发挥典型案件震慑警醒教育作用。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谈话提醒。2021年上半年共开展谈话提醒48人次,并对2021年上半年新提拔的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他们提出了做到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发出《提醒函》至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严守纪律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30)针对“干部因私出国()管理不到位,审核审批不够严谨,信息备案不够及时”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核出国(境)申请材料,在申请材料均齐全的情况才予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报备制度,定期梳理管理人员的有关变动情况,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备人员信息。未及时报备的6名干部个人信息已报送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截至2021年8月,新调入1名公务员、新录用1名公务员、新招聘3名事业干部的出入境个人信息均已按要求做好备案。

11.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31)针对“选任程序不够严谨”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在提交会议讨论前安排专人对拟任人选的纪检证明、计生证明、信访复函、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等材料进行逐一复核,确保工作程序合理后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2021年启动的每一轮干部选拔任用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

32)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够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开展讨论表决,明确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讨论表决。

33)针对“干部档案信息审核不够严格”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贯彻,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小组对有关同志的人事档案再次进行了专项审核,要求有关同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当地教育部门调查,综合有关情况提交局党组审议,重新认定了有关同志参工时间和全日制学历。

34)针对“干部档案材料整理不规范,存在材料归类入档错误的现象”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贯彻,结合档案专审工作,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规范材料归类入档。

35)针对“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定不符合规定”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办法,已对有关情况作出整改。

12.关于对“推进机构改革干部转隶工作较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36)针对“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2月挂牌成立,各县(市、区)直属分局亦于4月先后挂牌成立,5月任命各分局的主要领导,但至202011月才任命其他副职。截至20211月底,各分局党组尚未成立,新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17名在编人员转隶工作尚未完成”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截至2021年8月,各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转隶工作已完成,各分局班子成员已配备,各分局党组已成立并配备党组成员。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云浮监测站的人员划转等相关工作。

13.关于对“工会工作长期缺位”问题整改情况。

37)针对“对干部职工的福利关心不到位,工会于20198月才建账,在此之前工会长期没有运作,会员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要求,在春节、职工生日等重要节点发放慰问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住院的干部职工开展慰问并按照规定发放慰问品。

三、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与市委巡察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查弱项、补短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三)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补齐体制机制以及制度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建设“美丽云浮”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

(四)严格选人用人,强化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容错纠错办法,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批评处理,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断优化干部结构。

(五)坚持跟踪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对症下药,不断完善改进整改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对症下药,统筹推进,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处理;对整改责任不落实、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61032;邮政信箱: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四楼人事科。

       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hbr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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