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130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决定举行《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
三、听证会地点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五、决策的内容
为谋划和绘制云浮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蓝图,明确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了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需广泛征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召开本次听证会。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征集22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人大代表1人、政协代表1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16人、专家1人、群众代表3人。人大、政协代表、专家和政府部门相关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自愿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七、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八、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群众代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听证代表报名时请填写《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听证会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或电子版直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回复我局报名即可。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7月27日至8月9日(工作时间)。请报名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云浮市城区河滨东路250号),联系电话:8812660,邮箱:yfhbzhk@163.com。
十、听证会参加人员公示
听证会参加人员确定后,由听证机关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具体人员名单,以便听证会代表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特此公告。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