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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发布时间:2021-06-24 10:36:44   信息来源:本网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域

行业类别

备注

1

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

云城区

1020|化学矿开采

2017年列入

2

云浮市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11|无机酸制造

2017年列入

3

云浮市创东化工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11|无机酸制造

2017年列入

4

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11|无机酸制造

2017年列入

5

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11|无机酸制造

2017年列入

6

新兴县新恒辉电源实业有限公司

新兴县

3849其他电池制造

2018年列入

7

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云安区

0912|铅锌矿采选

2019年列入

8

郁南县广鑫冶炼有限公司

郁南县

3215|锑冶炼

2019年列入

9

云浮市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

云城区

7724|危险废物治理

2021年新增

10

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021年新增

11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安区

2643|工业颜料制造

2021年新增

12

云浮市信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安区

7724|危险废物治理

2021年新增

13

新兴浩荣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新兴县

32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2021年新增

14

云浮市未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郁南县

7724|危险废物治理

2021年新增

请各重点监管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如下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附件4)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今年内完成一次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隐患排查,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四)现有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新、改、扩建项目地下储罐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将地下储罐的信息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五)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实施;

(六)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七)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广东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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