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局2021年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制定了《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可参照市局的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各自的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普法工作总结报市局政策法规宣传科。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要点 |
重点学习(宣传)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具体举措 |
责任部门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1.依托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月、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专题培训和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 2.按照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考试。 3.利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局OA办公系统等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 4.自学相关内容。 |
机关党委、人事科、政策法规宣传科牵头,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参与。 |
2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 精神 |
1.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2.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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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 2.党的百年奋斗史。 |
党员、领导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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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形式案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
1.组织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学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2.在办公场所张贴、播放有关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挂画、音频视频。 3.充分利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推送有关疫情防控普法知识内容。 |
政策法规宣传科、办公室、固废辐射管理科牵头,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参与。 |
5 |
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3.《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4.《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 |
社会公众 |
1.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 2.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3.将重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融入六五环境日活动中。 4.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信息,增强宣传效果。 |
政策法规宣传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参与。 |
6 |
学习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 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3.《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 |
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公众 |
1.充分利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推送法律法规内容。 2.通过宣传册、宣传海报、多媒体展示屏等宣传法律法规。 |
政策法规宣传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管理科、固废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评监测排放管理科、执法科牵头,其他科室、直属单位参与。 |
7 |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
1.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 3.《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
市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1.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2.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3.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4.组织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申领、换领的学习和考试。 5.自学相关内容。 |
政策法规宣传科牵头,各科 室、直属单位参与。 |
8 |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法治宣传教育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2.《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 |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 |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执法监管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主动开展“面对面”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2.继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活动,对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要环保政策的宣讲。 3.积极推动“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充分利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组织开展互动问答、知识竞赛、视频动漫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进一步加强普法信息公开,在局公众网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曝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环保不良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案件情况。 5.在局窗口岗位或电子显示屏等对外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 6.在《云浮日报》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的报导,解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7.持续更新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8.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主动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 |
各科室、直属单位。 |
9 |
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和保密管理,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宣贯实施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 |
1.自学相关内容,依托局纪律教育学习月、广东环保学习论坛等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2.按照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局各科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考试。3.结合6月9日“档案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推送法律法规内容。 |
办公室牵 头,各科 室、直属单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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