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召开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6-05-23 16:01:45 信息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近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云浮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赖仕鹏、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彭家锋出席会议,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市水产协会、养殖户代表等46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详细解读了《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明确水产养殖尾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市农业农村局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着重阐释了养殖生产规范、尾水污染防治等核心要求。同时,新兴县相关代表分享了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实用技术路线,并推介了水产养殖尾水管理的“新兴经验”。在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新规落地执行、尾水污染治理等方面遇到的难点、疑点进行了交流;通过经验互鉴与问题剖析,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要求的理解,明确了后续改进方向。
会议指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地方尾水排放标准新规出台,核心目的是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服务先行、指导为主”原则,帮助养殖户解决“怎么治、怎么排”的难题,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兼顾水产行业发展,实现水环境质量提升与水产养殖产业提质增效双向共赢,守护云浮绿水青山。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主体责任,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一要严守时间节点,刚性落实排放标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已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相关部门及养殖主体要严格对照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五项管控指标,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经济高效的尾水处理设施,并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养殖尾水稳定达标排放。二要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完善台账管理。养殖户为作养殖生产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致云浮市水产养殖企业(户)的告知书》要求,加快完善环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建立健全养殖生产、尾水排放全过程管理台账,做到有据可查、合规经营。三要深化部门联动,优化精准服务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加大政策宣传贯彻普及力度。同时聚焦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痛点,优化尾水治理技术指导帮扶,推动全市水产养殖业向绿色化、生态化、高效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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