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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5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李 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云浮建市30周年,也是全市上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云浮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一以贯之践行“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向好。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7.19亿元,增长0.06%。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6.50亿元,增长5.23%;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06亿元支持“两新”工作,以旧换新拉动消费达9.26亿元。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大力压减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政府日常履职运转的全市一般性支出下降9.61%。积极落实“三保”工作要求,全市安排“三保”支出157.13亿元,基层“三保”基本保障到位,未发生“三保”系统性问题。
——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增进民生福祉。全市统筹安排支持“百千万工程”相关任务资金138亿元。突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交通运输支出8.68亿元,保障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项目等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深化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全市节能环保支出2.32亿元,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教育保障,全市教育支出54.40亿元,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支持教育扩优提质。
——深化贯通协同,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纪检、巡察等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5年6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76个问题中,属立行立改类问题有178个,已完成整改171个,整改完成率96.07%;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有69个,已完成整改37个;属持续整改类问题有29个,已完成整改9个。制定或修订制度55项,整改金额25.91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2.88亿元、总支出74.8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92亿元、总支出17.6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59亿元、总支出0.5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1.32亿元、总支出44.3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严谨,个别事项未按规定编入预算草案报人大审议。一是市财政局报请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不完整,涉及金额2566.24万元,导致11个部门预算批复比人大审议的预算多2075.24万元,2个部门则少491万元。二是市财政局报市人大、市政府的预算草案存在缺项,“非税收入统筹支出”项目未纳入预算草案,涉及金额8000万元。
2.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一是市财政局和新区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少列当年财政收入3910.38万元。二是市金叶公司等4个单位未及时将股利收入等1174.41万元上缴财政。三是云浮新区自然资源局等5个单位未及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涉及金额1121.22万元。四是新区国资局违规要求国有企业将未实现的股息、股利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2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分配不科学。一是截至2024年底,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未将市云建检测公司等3家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利润30%的收缴比例测算,可收国有资本收益1258.74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在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时,未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在市金叶公司自有资金满足经营需求的情况下,仍按惯例每年固定安排该公司运营经费850万元。
4.社保基金管理仍待加强。一是5个县未及时将2020年7月至2024年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上划至市级基金财政专户,涉及金额3.11亿元。二是云城区等4个县未及时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268.86万元上交至市级基金财政专户。三是市县两级社保部门未及时追回多发放的社保待遇95.13万元,涉及313人次。
5.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市财政局将收回的财政资金作调入资金处理,未按规定冲减当年支出,导致2024年决算草案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0亿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市本级部门及8个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执行管理不到位,未能维护自身权益。一是市水务局等3个单位未执行财政投资审核结果或合同约定等,提前支付款项1239.57万元。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4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款,共少收323.58万元。三是3个单位执行合同约定不到位。四是1个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导致执行存在偏差。
2.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市档案馆超需求采购,致使采购的306.78万元档案架及智能库房系统建成即闲置。二是3个单位的3个采购项目价格虚高233.15万元。三是3个单位有4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或先实施后招标的问题,涉及金额2916.11万元。如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食堂二期项目在主体建筑框架已完工的情况下,再实施招标,涉及合同金额464.24万元。
3.信息化建设监管缺失。一是2个单位验收流于形式。市档案馆有1个项目部分内容没有建设还能通过验收,至少多支付96万元,形成国有资产损失。市行政服务中心有1个项目存在供应商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提供项目设备的问题仍可通过验收,涉及金额23.68万元。二是市水务局等3个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3个信息化项目投入使用,涉及金额1697.75万元。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未解决数据来源的情况下,仓促上马“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导致平台建成一年仍无数据支撑运行,无法发挥作用,涉及金额122万元。四是市档案馆采购2套完全一样的软件安装在同一服务器,造成42.50万元资金浪费。
4.挤占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保证金。截至2024年6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收取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保证金246.47万元,但银行基本户余额只有93.20万元,至少挤占租赁保证金153.27万元,存在履约风险。
(三)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罗定市的财政管理情况、云安区等3个县的债券资金管理、前锋镇等5个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罗定市财政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调整不完整。一是罗定市财政局报请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不完整,涉及金额4014.23万元,导致2个部门预算批复比人大审议的预算多438.75万元,13个部门则少3575.48万元。二是罗定市财政局未将42家正常经营的市属一级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三是罗定市财政局年度预算调整不完整,未按规定将已追加支出的3300万元纳入调整方案报人大审批。
2.资金支付不到位。罗定市财政局未及时支付政府债券利息1.08亿元。
3.财政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罗定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少列当年财政收入2.01亿元。二是新城镇等9个单位未及时将利息、租金等560.09万元上缴财政。三是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个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卫生罚没款等127.39万元。
4.对地方债券资金监控不严。一是由于前期规划不合理、项目推进缓慢等,云安区等4个县有2.53亿元债券资金闲置在建设单位和国库等。二是罗定市使用一般债券资金6000万元建设的档案馆、工人文化宫等,因设备设施未配备等建成即闲置超1年。三是罗定市太平镇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款项962万元。
5.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一是素龙街道等4个单位有20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多计工程款1092.22万元。二是石城镇等3个单位有3个项目多计设计费44.29万元。三是郁南县河口镇在9个工程项目缺失监理日志、竣工验收报告等监理档案资料的情况下,仍支付监理费37.28万元。四是前锋镇等3个单位有13个项目的中标方违规转分包,11个项目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6个项目先施工再后补采购手续。五是因项目推进缓慢等,4个单位共有1626.36万元资金闲置。
二、重点民生等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2至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充分发挥作用。一是3个县有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23个污水处理设施的鼓风机等设施设备长期闲置。如罗定市有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后,闲置3年半才投入运营。二是罗定市等4个县有7个村级污水处理厂和16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三是郁南县部分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是位于重点水域区的48个沿江自然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另一方面是常住人口较少的自然村却有两套相距较近的设施。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不善。一是罗定市等3个县有18个项目存在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多计工程款4350万元。二是审批项目概算流于形式,罗定市1个项目概算投资额虚高6273.48万元,占概算总额6亿元的10.46%,财政资金存在损失浪费的风险。三是新兴县等4个县有18个项目存在发生重大变更但未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未批先建等问题。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不到位。一是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对垃圾收运量进行计量测算,导致垃圾收运服务费支出依据不足。二是3个县有6个单位对生活垃圾相关服务公司履约监管不到位,在相关公司未按合同完整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仍足额支付服务费。三是因云安区、新兴县部分镇的垃圾收集点及其配套设施不完善,造成部分垃圾收集点出现渗沥液横流、污水违规排放等问题。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任务未完成。一是郁南县等3个县未完成19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新建(改造)任务。二是罗定市等4个县推进存量农房风貌品质提升行动工作缓慢。三是素龙街道应于2021至2023年建成的21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仍未建成。
(二)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审计
审计了新兴县人民政府、云浮市直相关单位有关2021至2023年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关注了养殖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补贴的养殖保险投保环节存在重大漏洞。一是未经核实即投保。如新兴县未对养殖企业与涉保养殖场合作的真实性及养殖数量进行核实即投保,涉及保费76.27万元。二是虚假投保。如新兴县核准为3个已关停养殖场进行投保,涉及保费7.41万元。三是重复投保。如新兴县农业农村局核准了23个养殖场重复投保。
2.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新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度缓慢,按要求应在2020年底前通过验收的31个项目截至2024年底仍未达验收条件。二是新兴县物联网智慧养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自2022年9月建成以来,只有3个用户不定期更新数据,仅占系统用户总数的0.28%,未能发挥作用,涉及财政资金315.30万元。三是1个国有企业的7个养殖小区资产评估服务采购程序倒置,提供服务时间早于采购时间。
3.养殖场经营手续不完备。一是新兴县有2415个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未完成养殖备案手续,占比61.25%。二是新兴县有6154个畜禽水产养殖场、云城区前锋镇有362个畜禽养殖场未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及信息上图入库工作。三是新兴县有1183个养殖场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四是新兴县有69个养殖项目未经审批占用林地,涉及面积109.35亩、应收未收植被恢复费102.06万元,且有2个养殖场占用48.60亩林地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五是1个养殖场未经批准改造成经营性游泳池。
(三)兜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农村建设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障未落实到位。一是5个县部分困难群众未被纳入政府代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范围,涉及1658人次、金额24.87万元。二是5个县社保部门未按规定向72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31.25万元。三是船步镇等18个镇未将13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四是罗定市社保基金局未掌握部分参保人账户注销或未激活等情况,导致2024年有814人次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迟发放超过半年,涉及金额13.52万元。五是罗定市民政局存在未及时停发死亡人员的救助金和应补助未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涉及金额3.80万元。
2.供水管网项目闲置或停工。一是郁南县河口镇因水源不足,有10个自然村供水管网自2022年7月建成即闲置,部分水管和水表至今已损坏。二是因资金短缺,前锋镇有4个自然村集中供水管网建设项目自2023年7月以来处于停工状态。
3.部分民生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建设或投入使用。一是4个镇共有11个镇级民生实事项目未完成。二是3个镇未按方案要求完成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改造项目,另外有1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建成但未对外开放,影响居家养老服务质量。三是1个镇未按时完成3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18个自然村的“四小园”建设任务。
(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重点关注了市场准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破产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升。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电子证照签发覆盖率仅为22%,未达到100%的要求。二是有18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未实现全流程网办,覆盖率仅为64.71%。三是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率为51.53%,比2023年的73.82%下降22.29个百分点,联合验收率不升反降。
2.推动市政公用基础服务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项目基本信息推送至水电气网企业。二是2024年全市城镇管道天然气普及率仅为50.98%,未达全省普及率达68%的目标。
3.企业破产信息系统可查询事项未达要求。云浮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查询系统仍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企业海关税款缴纳信息等3个事项未能核查,未达到国务院要求。
4.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有1.19亿元符合条件的贷款未能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保障范围,削弱了该项资金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
三、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云浮市2024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点关注了工程建设进展及实物工作量形成、项目要素保障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款和造价咨询费。一是6个单位有8个项目偷工减料,多计工程款1959.49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计费依据,罗定市供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多计造价咨询费27.09万元。
(二)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到位,该市城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项目边设计边施工,涉及金额2.72亿元。二是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前支付款项3126.27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或进展缓慢。因资金、用地保障不到位等,全市有16个重点项目未按期开工,占项目总数的7.17%;有29个项目建设低于序时进度,占项目总数的13%;有2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占项目总数的0.90%。
四、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审计了云浮市2021年至2024年6月地方政府投融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云浮市属企业对外投资效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投资管理存在漏洞。一是部分企业控股不控权。如市供销社监管的企业市众泽公司作为与民营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没有派人参与合资公司的日常运作,公司由民营方控制,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二是部分企业参股不参权。如佛云园开发公司未派人参与参股的佛云中铁公司运营管理,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注销清算,佛云园开发公司投入的4680万元全部损失,未能有效维护公司权益。
2.对外投资效益差。截至2024年6月,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了68家企业、投资总额为11.13亿元,近3年,有61家被投资企业未产生投资回报,占被投资企业总数89.71%,其余7家被投资企业实现投资回报共8867.29万元(剔除金叶公司持有烟草公司的利润分红5776.51万元和云能氢能公司的投资基金结清分红2369.61万元,另外5家投资回报仅721.17万元)。
3.国资监管不到位。一是罗定市和云浮新区的国资监管部门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也未按要求对高负债的企业实行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截至2024年6月底,以上两地有13家投融资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65%监管警戒线;有3家投融资企业现金净流量已难以覆盖其短期刚性债务,后期债务偿还压力大。二是罗定市政府及其国资局决策不当,同意2家企业进行非必要融资,造成186.55万元企业资金损失。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在部门预算执行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资产底数不清、使用绩效低下甚至长期闲置等,共涉及29个单位。一是23个单位的设备设施、房产闲置,闲置时间最长达20年,涉及设备设施原值736.20万元、房屋和土地面积4.25万平方米。二是3个单位未及时将设备、土地、房屋等资产登记入账,涉及设备原值5909.19万元、房产和土地面积162.98万平方米。三是3个单位有381宗房产和土地未及时变更产权登记。四是5个单位有69项资产账实不符。
2.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履行评估和招标程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经资产评估和公开招标出租部分商铺及场地,涉及面积954.51平方米。二是未约定转租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租约中未约定承租方违规转租的违约责任,也未发现商铺承租方将4间商铺私自转租给其他租户。三是擅自出租房产,罗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13个单位未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出租房产,涉及资产面积11.65万平方米。
3.配建物业监管缺失。罗定市有16个已竣工验收的配建小区公共服务用房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未被所在地街道接收,相关物业闲置或被用于其他用途长达5个月至5年不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在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的问题。3个镇有290.67亩耕地撂荒和44.54亩耕地“非粮化”。
2.违规多付征地补偿款。一是2个镇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或将非水田按水田标准补偿,涉及征地补偿费6163.28万元。二是1个镇重复支付3个地块青苗补偿款,涉及面积594.92亩。
3.林业项目验收及监管不严。一是云城区有3个林业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存在多计苗木数量和肥料用量等问题,涉及金额44.95万元。二是云城区有3个林业项目违规使用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木造林。
4.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落实不到位。一是云城区有28段村级河流未按要求设置河长公示牌,有53个河长、2个湖长、19个林长公示牌的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二是云城区区镇村三级河长湖长有18303条巡查记录为事后补录信息、补录率高达91.46%;有35名河长、8名湖长、5名林长、47名田长巡查频次未达要求。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通过审计和“巡审结合”,发现并移送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违纪违法线索19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13起,移送相关主管部门6起。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移送此类线索4起,主要是虚高招标控制价;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多付工程款等。
(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移送此类线索7起,主要是虚高设备采购价格、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
(三)其他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移送其他方面问题线索8起,主要是少收税款、政府采购项目围标串标等。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规范化水平。一是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格依照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足额批复下达部门预算,严禁擅自调整或变通执行。二是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各类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资金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提升非税收入征收效率和水平。三是压实部门在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规范合同的全流程管理,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加大对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四是完善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链条监管,确保投向合规、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升资金效益。
(二)强化政策跟踪落实,增强政策合力。一是围绕“百千万工程”,科学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结合地方实际合理规划产业发展,把好乡村产业发展战略方向,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加强对社会保险、居家养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重点民生领域监督,实现民生实事可感可及。三是继续保持优化营商环境争先进位势头,对标深圳、广州等地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切实增强政务服务信息透明度。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促使工程领域管理规范。一是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大要素保障,扎实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二是提高业主单位的工程管理水平,压实管理责任,针对工程领域各环节的高发频发问题,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并严肃查处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三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施工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缩寻租空间,推动合法经营。
(四)强化国有资源资产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防范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重大投资损失,提高国有企业价值创造力和效率,不断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清查资产底数,规范产权登记与入账流程,做好资产出租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加大
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土地合法流转,恢复耕种,减少撂荒面积,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违纪违法问题,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市委“248”战略和“365”竞标争先体系,立足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忠诚全面实施审计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