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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09:12:24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5月31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能力水平、抓准审计监督重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等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审计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为健全审计整改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云浮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于近日印发实施。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市审计局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责任,通过开展专项跟踪检查、发送整改督办函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同时,对查出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并对照整改结果认定标准,严格核查整改结果,确保审计整改真实、完整。

  (三)进一步强化贯通协作推进审计整改。加强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人大贯通协作,通过联合“纪审结合”“巡审结合”、人大调研检查、党政专项督查等方式,着力提升审计整改合力,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市审计局推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编印了《云浮市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推动相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规范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来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问题根源抓得更准、整改措施更有力、整改成效更明显,各地各部门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2023年4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15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29个,正在整改22个,整改完成率85.43%,比去年提高7.42个百分点。通过收缴(收回)资金、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658544.9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6项,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责任人3人。主要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587999.11万元,完善制度10项。

  1.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市财政局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联系,强化对土地市场的需求预测,提高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准确率。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市财政局和新区财政局已将存放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4750.79万元上解国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4个单位已将增值收益、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8186.24万元上缴财政。

  (3)关于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7个单位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快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拨付资金7993.40万元;市财政局督促19个主管部门按时分配项目资金,及时下达资金分配文件;云安区已将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210万元拨付至各镇卫生站;各县(市、区)已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1433.27万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规范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管理。

  (4)关于未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性挂账问题。市财政局已清理消化暂付款15975万元;新区财政局收回了暂付云浮市云润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1600万元。

  (5)关于未按要求开展资金绩效评价问题。市财政局督促有关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已对新开办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6)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差问题。市妇幼保健院对立体停车场进行维修,并重新投入使用;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农业保险三访、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涉农保险监管,并通过无人机查勘等方式促进及时理赔。

  (7)关于系统信息录入不严谨问题。市财政局已在“数字财政”系统将未打标识的直达资金全部补打标识。

  (8)关于违规拨付直达资金问题。市财政局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已将5151万元直达资金支付给施工单位。

  (9)关于助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教育局从结余资金中安排123.03万元作为市级配套高校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资金;市直6所学校对未落实应助尽助163名学生在新学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市直4所学校补发了1583人次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157.82万元;市直3所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了资助学生经费24.57万元。

  2.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1)关于预算绩效未达标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完成了40个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等4个单位归还了被挤占的专项资金452.36万元,并将剩余的存量资金缴回财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取得采购服务支出166.46万元的发票;市委党校已调整外聘教师授课费税后标准,并按规定全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合同管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4)关于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关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9.30万元,规范了津补贴发放,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5)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相关单位已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完善了重大经济事项议事决策机制。

  3.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罗定市已拨付被挤占的专项资金150721万元;大方镇已归还被挪用的专项资金36.85万元。

  (2)关于闲置专项资金问题。罗定市、新兴县已将2021年新增债券等资金172957.02万元拨付到项目;罗定市推动专项资金形成了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2756.77万元;云安区已全部拨付使用2019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720万元。

  (3)关于违规征缴非税收入问题。5个镇已将承包款、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84.58万元上缴财政;六祖镇追缴了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78.30万元,将违规收取的水资源费10.75万元上缴县财政桂圩镇向2家民营企业退回了违规收取的工作经费27万元。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完善支出依据;桂圩镇将虚列支出的专项资金790万元重新安排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大方镇归还了向民营企业的借款27.93万元,将重复申报专项资金3.95万元用于新建公厕和公厕维护。

  (5)关于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个镇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24.54万元;相关单位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手续;都杨镇归还了下属企业代支的电费31.25万元。

  (6)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立采购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编报、合同签订和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

  (7)关于决策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大方镇加大对合作企业农产品销售的指导力度。

  (8)关于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云城区已将22个扶持村级集体投资项目的固定年收益率由3%提升至8%;罗定市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提高了水稻种植保险投保率;新兴县已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分配使用方案。

  (9)关于系统信息录入不严谨问题。新兴县按规定将财政直达资金33741万元在“数字财政”系统补打标识。

  (10)关于助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新兴县的38所学校已发放6922人次资助补助392.54万元,5所学校从2023年起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学生经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6002.44万元,完善制度6项。

  1.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方面。

  (1)关于群众办事便利度不高问题。云城区已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业务“一窗受理”,并提供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和打证服务。

  (2)关于行政审批不及时问题。市税务局已将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2.35天,达到目标要求,并实现非新办企业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业务即时办结;市工改办已强化对有关部门逾期办件的现场督导,并对逾期办件情况进行通报。

  (3)关于未全面实现数据互通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省主管部门沟通,推动云浮市社保数据在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信息共享;市发展改革局对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进行“协同平台”功能方面的培训,提升项目策划生成业务水平,2022年全市共有24个项目通过“协同平台”完成了策划生成。

  2.镇域经济审计方面。

  (1)关于缺乏财政激励措施问题。5个县(市、区)均制定了本地区财政激励措施,明确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返还镇(街)激励标准,激发镇(街)发展内生动力。

  (2)关于资源资产未有效盘活问题。5个县(市、区)均组织了各镇(街)摸清闲置土地、房产底数,分步分类、有序盘活镇(街)辖区内闲置土地、房产,增加镇级财政收入。

  (3)关于行政执法权限下放衔接不畅问题。5个县(市、区)均通过增加执法编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程序等措施,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

  (1)关于扶贫资金资产监管缺失问题。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相关镇村加强对扶贫资产后续监管,追回了扶贫项目本金、收益和垫付的兜底资金786.78万元;云安区、罗定市、新兴县明确了到户类扶贫资产确权标准;云城区、新兴县已对107项305.16万元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登记了20个村委会245项4597.44万元的扶贫资产;11个村委会与各原驻村工作队交接了扶贫资金920.97万元;郁南县将1个扶贫项目资产处置补偿款132.19万元转投其他项目。

  (2)关于项目运营效益低问题。云城区通过出租方式盘活了5个扶贫项目闲置资产;新兴县聘请了专业运维公司维护光伏项目,并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6个光伏项目合同约定的质保权益,同时腾退了1个扶贫项目2间被占用的商铺。

  (3)关于绩效目标未完成问题。新兴县督促新城镇雨洞自来水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新兴县卫生健康局对14个村级卫生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将相关村级卫生站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新兴县已全面完成3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8994.48万元,完善制度7项。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

  关于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退还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67.01万元,全额追回了多发的失业保险待遇1.83万元;完善了财务业务对账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组织编制了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住房公积金审计方面。

  (1)关于未及时催建催缴及处理封存账户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加强政策宣传,2022年新增缴存单位315个;开展清理封存账户行动,实行分类统计管理。

  (2)关于提取把关不严,贷款审批超时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修订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以失业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优化了审批流程,从6个环节精简至4个环节,同时加强对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考核,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3)关于增值收益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将2021年增值收益8330.77万元转入增值收益专户,收回银行少计的存款利息71.94万元。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方面。

  (1)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费追缴不力问题。5个县(市、区)已追回欠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9.73万元。

  (2)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残联联合市发展改革局编制了《云浮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摸查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全市新增9家定点康复机构、2个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4.粮食安全审计方面。

  (1)关于粮食生产监管不力问题。云安区完成了163亩“非粮化”耕地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并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旱地36.9亩调出了粮食生产功能区。

  (2)关于粮食储备管理不严问题。罗定市重新选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将粮油储备模式由民营企业代储改为自储或委托省粮油储运公司代储;市发展改革局与2家企业签订了粮食应急保障协议,明确2021年市级储备大米的粮权属市政府;云安区已按要求完成成品粮储备任务。

  (3)关于未按规定支付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问题。云安区已将新增早稻面积补贴109.98万元发放至农户;云安区为纲公司(国有承储企业)向民营企业追回多支付的轮换费3.69万元。

  5.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闲置问题。市文广旅体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领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建立常态化抓支出工作机制,加快资金使用。

  (2)关于项目管理不善问题。市委宣传部向有关广告公司追回了多支付的广告费用7.75万元,并对近3年广告支出进行了全面核查。

  6.公共投资审计方面。

  (1)关于多计、多支项目费用问题。有关单位追回了多支付的监理费0.63万元,对超支的项目管理费34.24万元和项目外的土地评估费40.79万元作了调账处理,核减了重复计算的工程款19.16万元。

  (2)关于建设项目程序不合规问题。有关单位补办了1个项目用地批准手续、1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完善了2个项目立项、招标、工程变更、结算等手续,完成了5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55548.89万元,完善制度3项。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运达公司已追回借款200万元,收回多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0.52万元,完善了公务用车登记手续。

  (2)关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市运达公司对虚增资产18473.92万元、负债36738.95万元作了调账处理,并调整了3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关于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问题。市运达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预审批文,并按要求准备组卷材料,争取尽快完成相关用地报批手续。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罗定市34所学校将租金收入481.93万元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市食药检所收取租金1.49万元并上缴财政;有关单位调整了资产出租租金标准,并补办了资产出租报备手续;市交通运输局补办了商铺的出租合同和报备手续。

  (2)关于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有关单位盘点清查了资产,补登无形资产343.72万元、固定资产241.79万元,核减固定资产217.07万元,完善了账务处理。

  3.矿产资源管理审计方面

  (1)关于规划编制不科学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修改完善了《云浮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所有约束性指标均与省级规划要求相衔接。

  (2)关于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问题。市自然资源局补充完善了6个矿业权审批注销和延续登记资料,向2家矿山企业追回绿色矿山奖励资金36万元;罗定市自然资源局督促罗定市连州镇大蓬新型墙体材料厂重新编制并提交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3)关于安全生产监管不力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已督促4家矿山企业按规定对计提的安全费用进行专户核算,罗定市应急管理局已责令2家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停产停业。

  (五)年度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审计移送的4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

  1.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致项目单位涉嫌骗取专项扶持资金问题。市委宣传部已督促市文广旅体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修订完善了3项制度。

  2.关于工作餐费不真实,涉嫌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

  3.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社保基金损失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追回了错发的工伤保险待遇13.61万元,云安区分别对2名责任人作出了政务警告处分、对1名责任人作出了诫勉处理。

  4.关于5家矿山企业取得应税收入未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涉嫌偷漏税费问题。在市税务部门督促下,已有4家矿山企业自查补缴了税费275.25万元;目前,市税务局已完成了2家矿山企业的稽查,并入库税费及罚款556.34万元,其他正在查处中。

  三、正在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但目前仍有22个问题正在整改,主要原因是:

  (一)涉及历史挂账问题的整改,需地方财力解决。如暂存暂付性挂账方面问题的整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时间较长,需要视地方财力情况逐年消化。

  (二)涉及营商环境改革事项问题的整改,需逐步推进解决。如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系统数据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未有效对接,涉及事项多、程序复杂,在对接过程中还需要各部门完善系统、整合资源,推动各部门统一在审批系统处理工程建设审批业务。

  (三)涉及项目建设进度问题的整改,需一定时间解决。如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实施缓慢等原因造成直达资金、专项资金等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资金才能按进度拨付到位。

  有关部门单位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已作出后续整改工作安排。下一步,市政府将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市配套办法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后续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征程、新任务,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作出云浮审计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云浮落地见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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