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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8月12日在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云浮市审计局局长 李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奋进第二个“云浮30年”的起步之年,也是全市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云浮实践取得更大突破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区1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惠民生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措并举促进增收节支,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加大税收征收力度,持续盘活矿产、林业等国有资源资产,深入挖掘各项非税收入来源,财政增收成效显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10亿元,增长10.37%;新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50亿元,主要投向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4.02亿元支持“两重”“两新”政策落地。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全市民生类支出217.34亿元,同比增长8.8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18%,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其中:教育支出56.9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合计80.32亿元,统筹9.28亿元深化绿美云浮生态建设,安排10.11亿元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升级,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精准施策优化惠企服务,着力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累计争取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3.70亿元,落实注入资本金、项目建成投产等奖补措施。全市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10.65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巩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整改成果落地见效。坚持制度先行,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及整改结果认定办法,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采取联合调研检查、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责任;部署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专项行动,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6年5月底,上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307个问题中,属立行立改类问题有178个,已完成整改177个,整改完成率99.44%;其余分阶段或持续整改问题均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推进整改。整改金额12.6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7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63亿元、总支出94.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31亿元、总支出21.6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47亿元、总支出0.4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7.66亿元、总支出49.7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善。一是财政部门未按零基预算要求组织编制预算,未将安排给4个部门的征收经费共计500万元纳入部门预算,导致预算不够透明、约束力不足。二是财政部门未将13家企业纳入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不全面。
2.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主管部门少征收污水处理费401.32万元、未督促1家供水公司将代收的污水处理费285.13万元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1个主管部门在1家国有企业未确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下收缴股利,多收股利65万元。三是1个主管部门未及时征收3个单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146.38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财政部门未及时将2024年和2025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3.74亿元拨付到各县、未及时将2025年上级专项资金11.88亿元下达到各县和市直部门。二是财政部门未按规定将注入国有企业的资本金作股权投资核算,少列股权投资资产9928.18万元。
4.专项债券监管不严。一是财政部门未督促专项债项目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制定年度还本付息资金归集计划,削弱了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保障。二是新区1个项目因地基下沉不具备施工条件停建,债券资金181.53万元滞留在项目实施单位达7年。三是3个单位少登记3个专项债项目资产1.12亿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9个市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2个部门因项目推进缓慢,闲置专项资金合计1334.47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及时将2025年度学费等非税收入3418.98万元上缴财政,迟缴最长达10个月。三是1个部门对“人才贷”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多发贴息补助17.08万元。四是1个部门未能跟踪监督中医药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发现1家医院挪用12.88万元用于发放人员福利。
2.合同履约监督不力。1个部门未有效监督物业管理、合作办学等服务项目的履约情况。一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发现承包方到岗人数不足但未扣减相应服务费;未发现承包方未按规定为物业人员缴纳社保费43.62万元;重复采购电梯维护、化粪池清理等服务,浪费资金3.69万元。二是对合作办学机构监督不到位,相关机构存在线下教学课时不达标、以线上教学代替线下教学等问题,仍足额支付相应办学经费。三是未采取有效措施向1家通讯公司收取协议约定的分成收入。四是未对食堂承包方的饭菜供应价格和食堂经营毛利率进行审核。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一是4个部门有387条用车记录、7条车辆保险和维保费用等信息未按规定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登记。二是5个部门有163条用车记录没有在平台完整登记所有乘车人员。
(三)县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1个县的财政管理情况、1个县及1个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及调整不规范。一是1个县财政部门未按零基预算要求编制预算,有2个部门3个项目在已有上级专项资金保障或项目已终止情况下,仍安排预算资金324.08万元。二是1个县财政部门在预算调整时,未将67个实际支出为0的项目予以调减(涉及金额4912.29万元)。
2.预算执行管理不严。一是1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拆旧复垦项目收益等资金共3.19亿元。二是1个县4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04.48万元。三是1个主管部门未及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6.83万元。
3.工程项目久拖不结、监管不力。一是1个县21个单位47个已经完工的政府投资项目未送审结算,涉及总预算价4.32亿元,最长时间超过五年。二是1个项目已完工近三年仍未完成财政结算审核,且已超额支付进度款55.46万元,截至2026年3月仍未追回。三是1个县对驻镇帮镇扶村工程项目监管不严,有2个项目未按图施工,多计工程款204.20万元。四是1家国有企业实施的1个项目主体工程被违法分包,且因未按图施工、虚假计量等,造成多计工程款1499.43万元。五是1个县有28个项目存在建设程序违规、结算审核不严等问题,涉及结算不实金额811.18万元。六是1个镇有5个项目因未按图施工等多计工程款440.37万元。
4.债券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县14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1.8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在项目单位。二是1个单位挪用2个项目债券资金12.29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法律服务等经常性支出。三是1个县4个单位少登记4个专项债项目资产1.81亿元。
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了“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培育、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3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培育重点任务落实审计情况
1.规划编制脱离实际、指导作用不强。一是1个县5个典型镇村建设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选址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8.34亩。二是1个县8条典型村的村庄规划在缺少用地和建筑面积、资金规模和筹措方式等内容情况下,县政府仍审批通过,削弱了规划的引领作用。三是3个县典型镇村项目建设规划与实施偏差较大,规划应完工项目326个,有192个未完工。
2.未按规定拨付资金,且已拨付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一是2个县未及时拨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资金共400.90万元。二是2个县由于未落实经营主体等,导致22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滞留财政仍未使用。三是2个县的典型镇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推进缓慢,2792.03万元专项资金滞留财政仍未使用。四是1个县2个村委挤占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43.19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一是2个县的典型镇村建设有9个项目偷工减料1991.49万元,有2个项目价格虚高195.69万元,有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155.22万元,有13个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标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等问题。二是1个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其中有5个转运站超期近一年仍在建设中。三是1个县3个项目采购“明招暗定”,存在先采购后补手续等问题。
4.扶贫资产基础管理薄弱。一是3个县部分扶贫资产脱离监管,有596项价值1.55亿元的村集体资产未纳入“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二是各县未有效履行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主体责任,对扶贫资产管护不到位。截至2025年6月,有225项正常经营的扶贫资产被拖欠本金和收益合计2795.82万元;有191项非正常经营的扶贫资产被拖欠本金和收益合计1.04亿元。
(二)制造强省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主平台建设及运营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产业园区未经价格评估出租土地、厂房,涉及面积13.82万平方米。二是1个工业园因未完成“三通一平”等,导致276.79亩土地批而未供。
2.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力。我市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全,尚没有培育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资金保障不到位。4个县未及时拨付制造强省专项资金1.17亿元,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未按要求完成任务。一是1个县未完成2024年和2025年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任务3.44万亩,其中:未完成补植2.74万亩、未开展新造林抚育0.7万亩;未完成2023年的桉树改造任务0.51万亩。二是1个县林业部门违规将未达标的新造林抚育地块2.83万亩上图上报。
2.造林项目建设及管理不严。一是1个县林业部门对作业设计审核把关不严,有14个项目概算虚增林地清理工程量2.61万亩、有7个项目概算多计苗木9.26万株,并将概算作为招标控制价,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合计225.08万元。二是1个县未组织编制造林和国土绿化专项规划、部分项目选址不科学,有541.35亩选址不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有59.45亩占用耕地、有1.61万亩在高郁闭度下造林、有3648亩未以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成果为基础进行选址。
3.1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上级补助的造林资金739.01万元,用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审计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保政策落实、政府投资EPC项目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审计情况
1.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不到位。一是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存在同一服务人员使用同一账号同时对多个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重大操作漏洞,涉及3.74万次服务。二是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服务组织虚构居家养老服务1.30万次,虚报服务费39.07万元;未发现3329次上门服务时长未达1小时标准,多支付服务费9.99万元。三是2个县民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3个助餐服务点多报就餐人次,套取财政奖补资金3万元。四是相关主管部门对老年人意外险宣传不到位,且理赔手续不够便捷,2021年至2024年有3.47万人次的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未申请理赔,涉及可理赔金额约913.37万元。
2.部分养老机构建设管理不力。一是部分地区未完成养老机构建设任务。4个县未完成至少建成1所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敬老院的目标任务;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239个仅完成178个;2个县均未完成5个“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的建成任务。二是2个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管理问题突出,1个县有19个中心建成后从未运营,占其已建成的45.24%;1个县有8个中心建成后未运营或运营不到2年就关停。
3.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县民政局与运营公司共管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资金安全缺乏有效保障。二是1个县民政局重复采购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浪费财政资金4.50万元。三是1个县民政局对1家运营公司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该公司财务人员违规将代管的特困人员零用钱10.89万元转至公司人员个人账户。
(二)医保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主管部门未能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医疗利益,2024年有446人次未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共395.85万元。二是社会监督员制度形同虚设,市主管部门在2022年6月以来从未组织社会监督员召开相关会议,未落实培训制度及听取监督员反映意见建议等。三是市主管部门未有效监督医疗机构落实医用耗材线上采购规定,如1个镇卫生院线下采购金额比例达44.94%,超过规定的5%比例。
2.医保基金监管不严。有16家医疗机构重复收取医疗项目费用,套取医保基金42.64万元。
(三)政府投资EPC项目审计情况
1.决策机制不健全,盲目采用EPC模式建设项目。全市有81个项目在初步设计未获批、建设内容不明确等完全不适合或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采用EPC模式招标,后续因资金及用地要素保障不到位、勘察及设计深度严重不足等,项目推进缓慢,其中,有9个项目未按期开工、37个项目未按期完工、5个项目建设缓慢。
2.管理制度不健全,投资成本无法控制。一是初步设计深度不足,给工程变更埋下隐患。有8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涉及变更金额2.12亿元;有6个项目部分工程无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缺乏概算编制依据,涉及投资额1.99亿元。二是过度设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对投资必要性没有把控,EPC项目中标单位便通过提高设计标准来追逐更大利润。审计抽查发现,有12个项目因过度设计虚增投资额3726.62万元。三是全市有51个项目违规将工程建设预算交给总承包单位编制,投资成本控制主动权尽交中标单位,建设成本难以控制。四是有13个项目直至完工仍未能完成预算审核,个别项目甚至将施工过程变更增加的金额列入预算,以预算控制成本的作用直接缺失。
3.建设单位管控缺位,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一是市级和1个县有5个项目的建设单位违规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符的合同,未能保障业主单位利益。二是市级和3个县有57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在规划和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等手续缺失的情况下,违规同意总承包单位开工建设。三是市级和4个县有14个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涉及金额3672.78万元。四是市级和2个县有6个项目存在施工或监理业务被违法转分包,涉及金额4.18亿元。
4.项目资金拨付、工程进度管理及造价控制不规范。一是2个县有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未达到开工条件即支付工程预付款,涉及金额6346.63万元,最长的已预付工程款32个月且项目仍未开工。二是2个县有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虚报工程进度款共4471.47万元。三是2个县有6个项目,因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项目停工或未能竣工验收,涉及金额614.79万元。四是2个县有16个项目的概算存在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材料价格虚高等问题,涉及虚高金额6195.98万元。五是1个县有13个项目建设单位本可在初步设计时要求编制单位提交概算成果,但却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项目概算,额外负担概算编制费22.5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自然资源利用情况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并对镇属企业经营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运营效益不佳。一是2家国有企业未及时收缴租金862.71万元。二是1个县有6.02万平方米存量厂房空置,空置率高达73%,空置时间最长超过7年。
2.收费不规范。1家国有企业违规向产业园区内的17家企业收取水表及表前管网铺设安装等费用共计29.92万元。
3.镇属企业经营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是企业债务重、规模小、经营能力弱。抽查的148家镇属企业总体资产负债率为137.97%,有54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有88家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足100万元。148家企业2023年至2025年6月的收入总额为2.23亿元,平均每家年收入仅为60万元,且过半收入来源于资产出租和处置。二是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未保障自身合法权益。1家镇属企业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造成资金损失64.31万元。1家镇属企业将价值630万元的资产出租,合同约定当发生相关物权被征收、征用时,以上资产的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三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1家镇属自来水公司长期以现金方式收取水费,且未按规定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安全存在风险。全市有15家企业未及时足额收取物业租金、水电费等经营收入1221.33万元。有3家企业存在22项账外资产,涉及土地13.89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1个单位有3项资产未入账、15项价值36.27万元的资产闲置;1个单位有78项办公设备未登记资产台账或备查账。二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未发现投影仪等价值18.35万元的资产丢失,未将价值12万元的教学用具登记入账。
2.资产成本核算及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对食堂承包方投入的建设成本进行核实,未发现部分工程计量不实、评估计价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存在国有资产价值不实的风险。二是1个镇未按规定收取出租收益,有12份合同未收取租金15.29万元和实物4.32万斤桂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存在短板。一是3个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13个停采矿区未完成80.70公顷的复绿相关工作,最长超期达8年。二是3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支付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合同款项146.54万元,影响复绿进度。
2.未完成土地管理重点任务。一是1个县推进拆旧复垦工作不到位,有17个项目未完成。二是1个县自然资源部门统筹不到位,未完成2022年度垦造水田任务130.04亩。三是2个县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处置任务,未处置土地面积共1584.23亩。四是4个县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有9个项目超过10年仍未完成改造。五是1个县自然资源部门统筹指导不到位,有5个镇未完成2024年存量违法用地整改任务,整改率未达总数30%的要求。
3.项目建设成本管控不严。一是1个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管不严,有1个历史遗留矿山垦造水田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部分综合单价偏高等问题,多计工程款55.27万元。二是1个镇政府审核把关不严,多计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费25.17万元,多计镇区综合品质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工程费484.90万元。
4.自然资源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4个县自然资源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二是3个单位未对9宗非法开采案作出处理处罚,涉及测算土石方量约79.27万立方米、地热水约152.83万立方米。三是1个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推进缓慢,2023年应恢复耕地1672.75亩,截至2025年5月仍有906.47亩耕地撂荒。四是1个镇对农地、林业用地资源保护监管不力,如对1例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违法行为监管处置滞后时间超两年。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5年7月以来,通过审计和“巡审结合”,发现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违纪违法线索19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4起,移送相关主管部门5起。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1起,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4起,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9起,政府采购、合同领域的问题线索5起。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风险防范化解。一是要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深挖收入潜力,应收尽收,堵塞征管漏洞,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实现财政收支平稳增长。二是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科学理财用财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三是强化地方债务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和相关前期工作,压实用债单位“借用管还”各环节责任,纠治专项债券资金投后失管等行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二)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见效,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强化“百千万工程”的统筹协调,加大财政资金等要素的保障力度,提升典型镇村建设质量,抓好产业发展谋划,盘活资源,细化落实措施,规范项目管理,确保五年实现显著变化。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对矿山开采监管的力度,落实好拆旧复垦、垦造水田、闲置土地处置等任务,加大对造林育林工作的监管,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综合提升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利用效率,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三)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要高度关注养老服务质量,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发挥已建成信息平台的监督功能,纠治养老服务中存在的虚报、缩水等情形,充分调研评估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情况,按需建设,建好用好,防止闲置浪费。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医保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基金的安全。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全流程监管。一是严格论证政府投资项目EPC模式适用条件,审慎采用EPC模式建设。二是推行限额设计,严格审查设计深度和经济合理性,强化概算审核和预算刚性约束,对造价异常项目及时预警,确保预算编审依据充分。三是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控施工许可、设计变更、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健全工程质量安全预警与隐患处置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规范有序。
(五)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一是全面厘清资产底数,规范产权登记和核算管理,健全资产定期盘点机制,加强资产出租及收益收缴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运营与风险管控,盘活存量资产,严格合同管理、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全面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国资保值增值。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按要求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审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248”战略和“365”竞标争先体系,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更加依法忠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我市“争先进位、跨越发展”中展现审计新担当新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