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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云浮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专家论证视频会。会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教授主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人员参会,并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治政府研究院、人权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以及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等高校及相关行业部门共7名专家参加。
会上,市公安局、清华大学法学院分别就《规定(草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与会专家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一致认为,拟出的《规定(草案)》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全链条管理痛点,立法目的明确、内容贴合云浮实际、措施具体可行,对规范行业秩序、防范安全风险、保障群众出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同时,与会人员对《规定(草案)》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建议,建议完善部门职责,增强条文可操作性、合理性,提升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工作质效,细化、规范小区、企业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会同市公安局认真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规定(草案)》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推动该项政府规章有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