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司法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司法局 > 政务公开 > 基层动态
【罗定市金鸡镇】苹果买卖起纠纷 微信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4-07 14:45:30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字体:

图片

近日,罗定市金鸡镇司法所接到求助,通过微信调解化解了一起其中一方当事人远在山东的苹果买卖纠纷。

图片

图片

“这苹果比当初约定发货的规格明显要小,我不能支付货款。”“我只是负责运输过来,这运费拖着不付、不让我回家也不是办法啊!”在金鸡司法所调解室,来自金鸡镇的收货商朱某和来自山东省的货车司机秦某情绪激动,在货款支付问题上争执不断。

据了解,原来收货商朱某在惠农网平台与供货商袁某取得联系,并通过微信聊天下单了1007箱75#苹果,双方约定每箱苹果29元,每箱运费6元,由货车司机秦某负责将苹果从山东省运输至广东省罗定市金鸡镇。然而到达目的地后,收货商朱某在验货后觉得苹果与约定的标准不符,未达到75#苹果的规格,拒绝支付全部款项;货车司机秦某称自己只是运输者,苹果的质量标准与其无关,需要收货商朱某支付运费后返回山东;同时供货商袁某则坚称苹果是按照双方约定的75#以下的标准,并不是按照75#以上,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图片

由于苹果属鲜活易腐商品,若不及时处理,损失将不断扩大。金鸡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供货商袁某,分别与三方沟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向当事人解释各方权利义务。

图片

图片

最后三方达成一致,收货商朱某支付剩余大部分货款和货车司机秦某的运费,供货商袁某给予收货商朱某价格补偿1000元。至此,这起苹果买卖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切实保障了各方利益。

图片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5-03-27【学习贯彻】云浮市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浮
  • 2025-03-26云浮市司法局开展AI应用专题培训 赋能司法行政
  • 2025-03-20法考领证啦!一起围观“过儿”们的高光时刻!
  • 2025-03-13聚焦发展与民生!云浮市公布2025年度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 2025-03-11【基层动态】法治护芳华 守护“她”权益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云浮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766-8811123   单位地址:云浮市河滨东路113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