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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郁南县千官镇某村驻村法律顾问律师成功化解一宗感情纠纷。法律顾问李琼丽律师在驻村值班期间,一村民向村委报告其邻居家中有一年轻女子正持刀扬言要自杀。事态紧急,李律师与村委干部闻讯后立即报警,并将有关情况向司法所等有关部门报告,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处。
经李律师在民警及村干部配合下稳定了双方情绪,了解得知,年轻女子为C某,与该村男子L某于2016年相识,双方自由恋爱并在男方家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目前女方已怀孕1个多月。近日,女方与男方感情不和,与男方父母亦时有争吵。男方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同意分手,但表示不愿意生下腹中胎儿,同时要求男方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费。男则方认为双方自由恋爱,现因感情不和分手,不愿支付3万元精神补偿费用。双方协商不成,女方情绪激动,于是发生了持刀扬言要在男方家中自杀的一幕。
李律师调解中提出,男女双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自由恋爱,要求索赔精神损失费在法律实务中难以得到支持;但因女方现在怀孕且决定终止妊娠,建议双方可以从手术费用及营养费方面进行协调磋商。经李律师耐心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共识,男方向女方赔付3万元作为手术费用及营养费等,和平分手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在此宗涉及人身安全险情的调解中,驻村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知识及调处民事案件的丰富经验起到了关键作用。李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运用法律知识对双方进行协商赔偿,成功化解了险情,解开了矛盾争端。下一步,郁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力量与优势,通过普法宣传、坐班服务、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问题,为维持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注入更强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