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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罗定市法律援助处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结合今年新修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心用情服务农民工。近期,罗定市法律援助处为13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成功为农民工追讨薪资。
受援人钱某等13人是在罗定市从事建筑工作的农民工,2019年11月在罗定市某建设项目木工组工作,工作完成后,用工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钱某等人多次催收亦未能解决问题,2020年6月1日,钱某等13名受援人到罗定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
经罗定市法律援助处审核,钱某等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依照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有关规定为钱某等人办理法律援助,并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提供援助。
为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快速高效解决问题,法律援助律师通过罗定市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6月29日,经过调解,原被告确认在今年7月30日由用工方向13名受援人支付所欠工资及利息。
为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全面加强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涉及拖欠农民工资的援助案件,罗定市法律援助处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做到了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