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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交叉检查组到我市检查评估“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30 16:39:28 文档来源:云浮市司法局 查看次数:-【字体:


    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 9月21日至22日,阳江市司法局副局长谭锋一行4人,到我市检查评估“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德兴、法宣科等相关负责人陪同。
    21日,检查组一行在罗定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坚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洪泽等陪同下,先后到罗定市华石镇大未村、罗城街道区屋社区、罗定南江文化主题公园、罗定学宫等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参观了村(社区)图书室、法律讲堂、法治宣传栏,听取了村(社区)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照《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认真查阅了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台账和资料。

 

 


    22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参观了公司的法治宣传栏、职工饭堂、职工法律书屋、职工培训室,听取该局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并按照《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对企业逐一进行核查。随后,检查组到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听取了云浮市关于“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云浮市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材料进行核查。
    检查组认为,我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协调联动,出台了工作方案,投入人力、物力和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认为我市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监督落实到位,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基层社会大局稳定,资料整理规范。
    对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检查组也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档次高,企业管理规范,资料台账完整,申报企业都达到了《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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