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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的消费者”应受法律特别保护
发布时间:2017-10-30 09:23:25 文档来源:中国普法网 查看次数:-【字体:
 

    老年人被称为“脆弱的消费者”,其权益在消费过程中极易遭受侵害。

  今日在京发布的《老年消费维权舆情大数据报告(2017)》显示,从舆情热度来看,排名前五位的老年消费维权问题分别为电话诈骗、高收益骗局、不合理低价游、以房养老骗局、免费促销陷阱。

  这些问题主要涉及投资理财、医疗保健、旅游出行、养老生活等消费领域。其中,投资理财占36.81%,医疗保健占33.27%,旅游出行占18.35%,养老生活及其他占11.57%。

  在今年的重阳节即将来临之际,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和消费者网(www.bjxf315.com)联合发布了上述报告。报告的统计数据来自对2017年1月1日至10月24日的60190篇次老年消费维权网络新闻报道、3738篇报刊报道、1286条微博、70773篇微信文章等。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介绍,投资理财是今年老年消费维权舆情反映出来的最热问题。今年以来,“民生银行30亿假理财”、“以房养老”、“民族资产解冻”、“五行币传销”等影响恶劣的老年诈骗事件屡屡被媒体报道,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投资理财问题主要体现在老年金融消费受骗方面,其中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以往的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向理财、私募、众筹、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虚拟经济”方向发展,也有不少虚实结合,并与传销活动相互交织,欺骗性更强、诱惑力更大。

  “医疗保健仍是老年消费骗局的重灾区。”陈音江介绍,目前我国保健食品生产行业的批号持有企业有2600多家,产品批文有1.5万多个,市场上的保健产品有5000多个,保健品生产企业大概有5至6万家。其中不少企业规模较小,有的甚至连经营许可资质都没有,整个行业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今年3月,山东青岛老人因购买保健品受骗跳海自杀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映。新闻媒体围绕老年人进入理财消费和保健品陷阱的心理及欺诈特点进行系列报道之后,全国多省市相继开展重拳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我国保健品行业进入高频整顿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强调国家和社会应切实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因此,尊重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与其他消费群体相比,老年人的知识更新能力不足,对外界信息缺乏准确的判断,更容易被他人诱导,从而上当受骗。欧盟将老年人列为“脆弱的消费者”,意思是说,和普通消费者相比,老年人更为脆弱,更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欧盟的这一做法很有启发性,值得政府主管机关、司法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从事消费维权的机构和组织借鉴,从而提高我国老年人消费维权的水平。

  报告对今年老年消费维权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的“十大老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问题”,分别是电话诈骗、高收益骗局、不合理低价游、以房养老骗局、免费促销陷阱、“坑老”会销、老年神医广告、不安全老年代步车、投资收藏陷阱和预付卡退费难。此外,媒体报道的《伸向老人的黑手:黑心的“健康讲堂”》、《碰撞惨不忍睹,中消协建议不购买代步车》、《民生银行30亿“飞单”:前一天还出境游 现在钱就没了》、《大爷大妈请留神:理财中的陷阱》、《“鸟巢大会”骗局成新闻头条,诈骗传销化使其更隐蔽》、《他们为何遭遇“以房养老”骗局》、《逼单磨单砸单,揭秘收藏品公司如何榨干老年人》、《300元六天五夜港澳游?200多南京游客难逃“强制消费”》、《千余名老人投资“养老公寓”:血本无归 合同成废纸》及《“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在京启动》等十个舆情事件,被列为今年的“十大老年消费维权舆情事件”。

  苏号朋认为,老年消费维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尽快营造出“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尽可能减少损害老年消费者的事件,降低老年消费者的损失,严厉打击坑害老年消费者的企业,从而真正让老年人安度晚年。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晓军表示,北京市消协将继续通过组织消费课堂、现场参观、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活动,结合区域特点与老年消费热点问题,以典型消费案例和身边消费故事,为广大老年消费者提供更多“实用、好用、管用”的消费知识,帮助老年消费者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全面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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